王学进:小小办事人员安能要求人写检讨
(2010-05-20 16: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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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小小办事人员安能要求人写检讨
5月18日,南宁市一房开公司职员陈女士到怡宾路一办证中心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因为逾期,办证员要求她写一份延期报告后,又要求她写一份检讨书,“办证员说检讨书的字数不能少于1000字,而且检讨要深刻”。陈女士说,当时在大厅和她办理相同业务的有四五位女士,都被要求写检讨书。(5月20日《南国早报》)
估计这位姓崔的办证员读书那会儿写多了检讨书,参加工作后,也将学校的那一套如法炮制,自作主张要求逾期办证者写检讨。动辄要求犯错误的人写检讨,或者对犯错误者实行大批判,这是典型的运动式执法。对此,似我等过来人感触尤其深,因为我自己就写过检讨,也要求学生写过检讨,深知这是一种侮辱人的处罚方式,在一个倡导公平民主的公民社会里,不宜再流行此类处罚方式。
此事之所以值得警惕,盖因为崔某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办事人员(俗称小吏是也),却也懂得弄权,抓住有求于他的人员一点小小的瑕疵,便要求其写检讨,而且还提出这样那样的苛刻要求,这不是涉嫌滥用权力吗?从报道中得知,这不是单位领导授权他这么做的,而是他无师自通,自作主张这么做的。由此不难让人推想,如果机缘凑巧,他很有可能利用手中的一点小权向有求于他的人索贿,甚至有朝一日,官运亨通,一旦大权在握,就有可能由小吏发展到大贪。
在此,我不想过多谴责小崔,而是想借此提醒人们: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胡作非为的小吏。他们的能量虽不及当官的来得大,但他们的贪欲和滥用权力的冲动则一点不逊色于大官。我曾经多次听过亲朋好友的牢骚,称他们去某某机关办事是如何的不易,不但要孝敬领导,还要对办事员意思意思,否则他们就是卡着不办。
别以为办事人员手中掌握的权力有限,小泥鳅掀不起大浪,错了。有例为证。据07年5月23日《大河报》报道,公安部某单位驻沪办事处郑州库工作人员张某因涉嫌贪污单位200多万元公款,被检察机关公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据07年1月18日《检察日报》披露,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土地征迁安置事务所办事员的尹国保,一次就能贪污公款25万元,他曾扬言“粪土也有发热时”,你看,就是这样一些个小小的办事人员,那个贪劲,贪欲啊,听听都让人发呆。
虽然这只是个案,但传递出的信号值得警惕。人都有专权弄权的本能,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一旦掌握了公权力,不论其职权大小,在失去监督制约的环境里,很容易被滥用,对无辜公民造成人格伤害,或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因此,在大力整肃吏治中,不能抓大放小,在对官员权力实施监督的同时,切莫放松对办事人员的权力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