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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道德信念连法律也动摇不了

(2010-01-11 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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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有一种道德信念连法律也动摇不了

 

    18日下午4时许,一位85岁的老爷子在杭州鼓楼南宋御街上不慎跌倒。老人在地上躺了近20分钟,临街商铺和街上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将老人扶起。有人觉得老人摔倒以后,不要随便动他为好,也有人担心怕扶他起来还要负责任,赔钱更有一名妇女大声斥骂一名想去扶老人的男子。最后,有人向110报警,由警察将老人扶起送到其弟弟家。(111日《青年时报》)

    自从南京出了个“彭宇案”后,类似消息层出不穷,但依然引起网友的热议。在转载此消息的搜狐网上,截止此刻,网友跟帖已达4659条,俨然成了当天最火爆的热点新闻。网友们纷纷把谴责的矛头对准“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称,一个案子让中国道德水平倒退30年。也有网友将出现这种怪象归结为刚刚判决的“李凯强案”。18日《郑州晚报》报道,091228日,河南青年李凯强因为扶起一倒地的老太太而接到了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的判决书,要求他向宋某支付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元。这则翻版的“彭宇案”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道德认知:千万不能扶起摔倒的老人,不然要吃官司的。

出现这样的结果,怕是上述二案的主审法官始料不及的。我无意追究这两起判罚的法理是否正当,但要指出一个客观事实,即这两起案例事实上给公众上了一堂颇具负面影响的普法课,法院在用法律的权威性教会了公众的世故的同时,也极大地伤害了众多好心人的感情。但尽管如此,我仍然不无感动地发现,这两起判罚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人们的道德信念,有论者称,自从有了“彭宇案”,我们这个社会出现了大面积的道德滑坡,此话言过其实了。

事实并非如此。就在杭州这起新闻发生的第二天,即9号上午,一名80多岁的老人摔倒在厦门大街上,十几位市民围过来向老人伸出了援助之手,有的拿来一把破椅子,让老人撑着,有的拿来一杯温水端给老人喝,最后,众人科学地将老人扶起。(110日《海峡导报》)可见这些市民并没有受“彭宇案”的影响,本着与人为善的道德良知扶起了老人。就杭州的这起事件分析,围观的市民虽然没有直接扶起老人,但他们尽到了帮扶的责任。有的在老人头下垫上报纸,有的把身上的羽绒服脱下来给老人盖上,有的则打120110报警,有的干脆要去扶,凡此种种,都表明,他们都是好心人,即使那个斥骂一名想去扶老人的男子的女子,也不能说其良知已泯,而是有所顾虑而已,如排除了顾虑,我相信,她照样会乐意帮助老人的。

   说到底,他们能帮助老人的方法都使上了,唯独欠缺的是一个“扶”的动作。但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没尽到“扶”的责任并不能说明此人不够善良,如果他用另一种方式帮助了老人,我们照样要认定这是个好人。何况“扶”是要讲科学的。浙江医院心内科医生钟诚介绍,在不明确倒地原因的情况下,尽量不要把伤者扶起来,盲目扶起来,可能会增加损伤对于没有神志,呼吸心跳都有的人,最好不要去动他,把他放平,以免呼吸道堵塞,同时马上拨打120。对于摔倒爬不起来的人,也不要盲目地把他扶起来,因为一旦他已经骨折,盲目扶起来可能会形成二次损伤,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看护在他身边,等待急救车

   这样说来,就不该把发生在杭州大街上的这起事件当成负面消息。它至少让我们乐观地看到,尽管法院对“彭宇案”和“李凯强案”的判决伤害了人们的感情,但绝大多数的人并没因此动摇他们的道德信念,他们的善根还在,只是在选择帮助倒地老人的方法上更理性了。如果不计较“扶”的动作,人们在学会自保的同时,又尽到了帮助老人的责任,岂非更好!

信箱:wxjxc@vip.sina.com

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0-01/11/content_2403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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