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教育乱收费现象真的解决了吗
11月1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做客人民网时称,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的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11月11日《人民日报》)
话说得这么肯定,连“解决”前面的定语“基本”都不用,我不知王副司长这么说的底气从何而来。教育乱收费素有“顽疾”之称,不会因为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就能“药到病除”,不然也不会成顽疾了。乱收费之成顽疾,根源在于学校靠收费创利的欲望十分强烈,难以得到根本遏制,还在于表现形式极其隐蔽和多样,明的不行就来暗的,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总之,有的是变相手段,应付教育部的检查绰绰有余。
11月2日《扬子晚报》援引央视曝光的教育八大潜规则,列在一二位的就是乱收费:一为“免试就近入学”异化为“争相择校”,二是择校费“被自愿”。虽然教育部早在1991年就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然而,每每开学之时,这种名义上已经消亡的择校费现象往往“死灰复燃”。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还在于“被自愿”,学校收了你的钱,你还得感恩戴德,承认是“自愿”捐助的。请问,教育部有否注意到这一现象了吗?
假如教育部以为禁令一发,万事大吉,可就大错特错了。难道王副司长没注意到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发出的部署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虽然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教育乱收费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成果还不巩固,反弹压力不容忽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仍需加强。(10月12日中国新闻网)还有比这更权威的消息。据来自今年6月24日审计署网站提供的审计报告消息,2006至2007年,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补课、赞助等费用5.02亿元。
为了证明七部委所言“教育乱收费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虚,容我引用9月7日新华网的一则消息为证,记者7日从四川省教育厅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底,四川省各级部门组织了700个教育收费检查组,查处学校违规收费金额184万元,其中178.9万元已清退到家长手中,67名学校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窥斑见豹,四川如此,其他省份也好不到哪里去。
总之,在整治教育乱收费现象上,教育部切不要拿颁布了多少禁令新规说事,更不能满足于检查组反馈的表面信息,而是要彻底改变通常的检查模式,深入基层,不做表面文章,熟悉掌握各地学校的反检查手段,知己知彼,多方入手(如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学生个别摸底、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加强与物价税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等),全面深入地了解学校的收费情况,同时,要加强处罚力度,像四川那样,对违规收费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最后,我要提醒王副司长一句,现在说乱收费现象已得到解决为时尚早,在整治乱收费问题上,还得牢记中山先生的遗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http://news.qq.com/a/20091111/000101.htm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