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人民教师干吗要把轿车捐给学校
第25个教师节前夕,3日上午,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表彰暨教师节庆祝大会在福州举行。从全省50多万教师中选拔出来的33位教师被授予“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荣誉称号,同时他们每人还获得一份奖品———价值30多万元的克莱斯勒大捷龙商务轿车。此举堪称全国之最。(9月4日《人民日报》《海峡都市报》)
在阅读此消息时,笔者的心情经历了四个阶段,先是一惊,哇,汽车当奖品,从未听说过;再是一喜,奥,教师的劳动终于得到回报了;然后是一疑,唉,获奖者是否多是校长?看了名单,方知他们都是一线教师;最后是不解,嗨,不少获奖教师表示要把轿车捐给学校。撇开前三点,咱就来说说最后一点。
毫无疑义,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奖励是针对他们个人的,而非学校,省长黄小晶在讲话中说得明白,“其主要教育教学成就对全省教育教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提高起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凭他们对教育事业做出的杰出贡献,接受这重奖理所应当,他们完全可以毫无愧色地驾驶这辆商务轿车风风光光开回家去,怎么能表示要将轿车捐给学校呢?
我对做出这种表示的教师心理能理解,一则迫于舆论压力,二则出于奉献精神,由此造成一种不成文的惯例,某某先进获得了政府重奖,总要将部分甚至全部奖金、奖品捐给单位或者社会。作为教师尤其是杰出人民教师,当然更得沿袭这样的传统。毕竟,政府给教师奖励轿车,这还是头一回,面对如此丰厚的奖品,获奖教师除了满心喜欢,就是担心舆论不会放过他们。就以他们的同事心理而言,他们一定会想,大家都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量一样,业绩也差不多,凭啥你能奖轿车,我就不能呢?获奖教师深知此种群体心理,故他们宁愿将轿车捐给学校,以求得良心太平。
其实大可不必。现代社会标举的是个体权利和个人自由,人家怎么想那是人家的事,重要的是你要有自己的独立意志和权利意识。现在我们知道,“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说法是不符合人性的,同样,将应得的奖金奖品捐献给单位或社会,也是违背人的本来意愿的,那只不过是屈从周围的舆论压力和所谓的“优良传统”而已。既然科技人员能心安理得将几十万、几百万的奖金收入囊中,既然获得奥运奖牌的运动员能面无愧色地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豪宅、豪车及几百万的奖金,人民教师干吗就要把轿车捐给学校?
我不认为,第一个表示要将轿车捐给学校的教师,其境界如何之高,相反,我认为其不但迂腐,甚至缺乏抵御流俗的勇气。而且我更担心,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结果导致大部分获奖者都把轿车捐献出去,——须知,这也是另一种舆论压力,这样,不但失去了此番重奖的意义,也在教育系统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谁说教师就一定得甘于清贫的生活,谁说杰出教师就一定不能享受政府的奖励!我希望这33位杰出人民教师能像在教育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那样,在对待政府奖励上也能思想创新、不拘流俗,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权利意志,摒弃不合人情常理的高姿态,把属于你的商务轿车开进自家的庭院中去。
http://www.hdzxw.com/epaper/20090904/5/content_3.htm
http://news.sina.com.cn/c/2009-09-04/040318576445.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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