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做干部就是为了钱”的大实话告白了什么
论贪污数,浙江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活鱼塘村支书金新华绝不算多(总数是30多万),但论人气,他可能要雄踞近几年曝光的腐败村官之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庭审时,这位村支书语出惊人:“做干部就是为了钱。”斯人斯语,经各大网站曝光后,引来无数网友的跟帖,人气指数直线飙升。(7月10日《都市快报》)
从古代为官者怀抱的“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从政理想,到而今当官者所怀“做干部就是为了钱”的犬儒理想,可以隐约地看到,在中国,为官者的人格理想及执政理念是怎样顺着一条下行曲线一步步沦陷堕落的,从中可见,历朝历代始终都没解决好怎样保证不让官员鱼肉百姓的制度建设问题。无论如何,当一个制度不能扼制“当官就想发大财”的欲望,甚至纵容这样的欲望,它绝对不能算是好制度。金新华的大实话好就好在给人提供了一条思考路径:他之敢于赤裸裸地扬言真实的内心想法,就意味着实现这样的欲望很容易。
对村官而言如此,对发达地区的村官来说,尤其如此。笔者地处发达地区,这些年,耳闻目睹各地村官的腐败不在少数,且腐败手段越来越多样,如金新华,就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是义乌市检察院反贪局成立以来办理的案件中罪名最多的;贪污金额不断被刷新,如前不久刚被查处的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近2400万元,小“村官”变大“贪官”。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沿海发达地区一些富裕农村,村官腐败现象越来越突出和普遍,须引起高度关注。
金新华的大实话之所以值得关注,在于他揭示了一个命题,即沿海发达地区的村官为什么想发财就能发财,只要他怀抱“做干部就是为了钱”的目的,就不愁实现不了。原因不外乎,一是有贪的条件,他们执掌的农村大多是富裕村,村集体经济雄厚,尤其是那些地处城乡接合部的农村,村官掌握着土地征用大权,在出让土地中玩点权力寻租的把戏捞取不义之财或者侵吞征地款,小菜一碟;二是权力失去监督,表现在两方面,既得不到来自上级纪检部门的监督,也无须接受来自村民的监督。村官位低权小,加上人数众多,上级监督不过来,兴趣也不大,因此监督村官的任务主要落实在村民身上,其监督载体是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所谓村民自治,但实情是,村民自治早已异化成“村委会自治”,并最终演变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算,致使对村委会权力的内外部监督都落空。
要想让金新华式的理想破灭,须得从弥补三大机制漏洞着手:
一是建立从上到下的监督机制。鉴于目前发达地区的村官腐败现象日益高发的态势,县市一级的纪检监察部门切不要以为芝麻绿豆大的村官,想腐也腐不到哪里去,放松对村官的监管,而是应该建立一支专门的监督队伍,负责对村官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计人员,下村对村里的财务账进行审计,并可以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村民的意见反映,掌握村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二是健全村干部选举制度,杜绝贿选。贿选不除,村官腐败不止。常情是,一个靠贿选上去的村官,在任时必定会想方设法捞回“损失”。譬如那位想当村主任的候选人给金新华送去5万元,金不满地说:“5万块钱也想来选村主任?你把我当什么了?”后来又加送了5万元,他才勉强答应。为当一个村主任付出10万元,难道他不想捞回来吗?至于如何根除贿选,可以借鉴杭州余杭区全国首创的“自荐海选”经验,即凡是具备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和有志于村务管理、为村民服务的选民,均可“自荐”报名参加村委会成员职务竞选,真正实现村官民选。
三是建立健全村干部监督机制。最有条件监督村官的还是村民,从目前情况看,除了强化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大会的监督功能外,可引进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形式,凡是村里的重大决策都要先在民主恳谈会上,让大伙议一议,在形成共识的前提下,再作出决策,以满足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当地一位村官说的好:“办事让群众指手画脚,可以为干部砌上一堵拒腐蚀的墙。”如此,“做干部就是为了钱”的千年梦想就不致轻而易举实现。
http://news.163.com/09/0710/04/5DR81PLP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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