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食品安全信息快速检测更应快速公布
浙江省人大代表姚宇平今年提交的议案是有关食品安全的内容,他说,“我发现省内的很多工商网站并没有及时更新。有关食品检测部分的信息更新更慢,最后一次更新在2007年上半年。”在议案中,他点了杭州、绍兴等地的工商局网站的名,但他特别说明,“并不是这几个部门的网站做得特别差,应该说相当多的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布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不能够令人满意。”该议案得到不少代表的肯定。(1月21日《现代金报》)
这又是一起政府网站成摆设的例子。这些年,诸多政府部门为了“赶时髦”,纷纷建起了自己的网站,但“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更新不及时,信息滞后,内容单一,网速太慢,很快就成了“死网”。这不但影响了政府形象,而且还暴露了政府部门执政处事的一贯风格,即办事拖拉,图名不图实,有始无终等。对此,论者多有批评,不多说。
就姚宇平议案中反映的问题看,诸多工商局网站不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检测信息,且从07年公布的几则检测结果信息看,也存在公布的信息量不多、信息不完整的缺陷,如产品往往只提到不合格率,但不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及其生产厂家,其暴露出来的不仅是网站管理不善的问题,而且反映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不力的问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第十五条更是对公布的方式都做了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上述情况显然不符合条例规定。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的生命健康,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而食品中毒往往就在吃一顿饭的功夫,喝一杯饮料的时间,故工商部门必须立足于对食品质量的定期检测、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快速公布于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6年修订发布的《浙江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规则》,从标题到内容,处处突出一个“快”字,如第二条这样规定: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体系的总体要求是: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创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制度,完善快速定性检测机构,培养一支快速检测队伍等,如此这般,完全是从快速出发提出要求。既如此,那么及时快速地公布检测信息自是必须,否则检测等于不检测。
现在要反思的是,《规则》是由省工商局发布的,何以各地的工商局网站却不按《规则》办,迟迟不更新食品检测信息呢?部门文件居然管不好所属的网站,岂非自己扇自己的耳光?笔者希望,杭州市等工商局能以此次人大代表所提议案为契机,认真检查一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足,制定完善网站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浙江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工作。
http://dzb.dsqq.cn/html/2009-01/21/content_668848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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