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民间融资原来就是强行向教师借款
山东青州为了办好第七届花博会,正在教育系统试点强行向教师借款,如下达给青州市实验中学的任务数是400万,借款“方案”要求,普通职工1万,中层干部3万,校领导5万;并提出年利10%。一些学校则向教师提出,不借款取消晋级和评优。据悉,这一民间融资方式已被推行多年,被称为青州模式,并获表彰。(10月22日《新京报》)
所谓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这一定义来自于百度百科,其权威性不容置疑。民间融资之得以推行,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出资人与受资人双方自愿,二是信息对称,信用度高。但获得表彰的青州模式又如何呢?
表面看,彼此遵循了“自愿”原则,实则又如何呢?据夹涧小学一名教师说,他们曾被多次要求“自愿借款”,“1999年,市农村基金会经费紧张,每个老师借款8000元;2005年,为扶植化肥厂借了2000元;2007年‘养老院建设年’又捐了200元。”他称,8000元那次,迄今仍有3000元未还。因而担心这一次借款“凶多吉少”。显然教师是不情愿的,这只要从众多教师在网上发帖抗议中即见一斑。
不论政府怎么声明,借款是自愿的,但实行过程中完全具备了强行借款的条件:一是规定了数额,普通职工1万,中层干部3万,校领导5万;二是规定了期限,有校长要求教师利用中秋节筹款,17日前交到校办,特殊情况要向校委会申请“减免借款”;三是制定了惩罚措施,如青州市职工子弟学校提出,不借款的老师三年不能晋级,不能参与一切评优活动。益都办事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则要求下辖学校,对于未按期交款的教职工,放假三天去筹款。这哪里有一点自愿借款的影子,分明是强行借款,严重违背了民间融资的自愿原则。
再说第二点。作为出资人的教师在整个融资过程中一直被人蒙在鼓里,他们既不知道自己的钱被受资人用在何方,教育局官员称借款完全是“为了孩子”,用来修缮教室,财政局领导说是为花博会筹集资金,也不清楚10%的利息是谁定的,能不能拿得到。青州教育局审计科科长蒋建华称,至于如何保证将来能还本付息,“我不知道,上级也没说”。青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康效臣也说,他并不知道教育局借款,至于“年利10%,三年后由财政局还本付息”,他也并不清楚。
原来这是一笔糊涂账!试问这样的民间融资哪有信息透明可言,哪有信用度可言?出资人的教师与受资人的政府根本没处在同一平等地位,就融资方式、数额、还款期限和利息等问题进行直接商量后再做决定,而是单方面由政府说了算,这根本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民间融资方式,而是应该改叫“霸王融资”。对这种融资方式,教师有权提出抗议,因为它侵害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对这种融资方式,公众有权提出质疑,因为它曲解了民间融资的本义,损害了民间融资的信誉。此种青州模式不但不应该获得表彰,而是应该叫停。
http://news.sina.com.cn/c/2008-10-22/024316498430.shtml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