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塑料袋
价格相差悬殊:物价部门不能坐视不管
“限塑令”已于6月1日正式生效,记者从走访深圳、中山等超市中发现,
塑料袋价格相差悬殊,最贵的塑料袋2元/个,最便宜的仅0.1元/个,价格相差20倍。
对此,
物价部门
表示,
这是一种市场行为,物价部门
只
规定塑料袋的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对塑料袋价格的上限却没有封顶
,
塑料袋价格由商家自行决定
。
另外,记者从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了解到,行业协会也没有对商场相关款项的使用提出要求。
(6月1日《广州日报》)
可以肯定,深圳等地出现的情况,全国各地所在多有。
塑料袋有厚薄大小之分,价格不一,
顾客也能理解,但问题是,当他们获悉其定价是由商家说了算,物价部门对其上限不封顶时,会本能地产生不信任感,依据他们对商家逐利本性的了解,以为商家又在利用
“限塑令”赚他们的钱。这样一来,顾客就自然而然会对“限塑令”产生抵触心理,不利于此项新政的实施。
别看现在一些超市信誓旦旦声称,他们只按成本价出售塑料袋,但这个成本价是怎么来的,外人不得而知。它不可能只是进价,
商家
还
要
计算
从采购到运输再到储存塑料袋
等
一系列成本,这还不包括员工工资、税收、租金等,
这中间的定价空间不小,
商家
要是
在进价基础上折算点利润
,就算每只塑料袋提成一厘一分,顾客也许感觉不到,但对于商家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报道称,
中山一家超市门店负责人一再声称,不赚塑料袋的钱,但是记者算了一笔账,该超市一家门店每天供应的塑料袋就高达五六千个,而这家超市仅在中山就有30多家门店,每天就要使用20万个塑料袋,每年接近7000万个塑料袋。如果按每个塑料袋平均3角计算,每年该超市仅塑料袋的销售额,在中山就将高达2000多万元,如果算上在广东和全国其他地方的门店,超市塑料袋的销售额将是更大的天文数字。3角
一只塑料袋,每只如提成一分,一年就是70多万。
商家所谓的成本价,对顾客来说,永远是不透明的,而且他们也无权去核实,尽管心里嘀咕,也只能接受商家的说法。只有物价部门才有权介入调查、核实并干预定价,如他们放弃这一权力,只对最低价设限,
对塑料袋上限不封顶,
任由商家自行定价,这还不美死商家?可能开始时,商家还顾及顾客的反应和“限塑令”的公益性,不敢将利润提得很高,但时间一长,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将每只一分的利润提高到二分甚至更多?这便无形中增加了顾客的负担。
家住中山竹苑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以后去超市购物,都要购买塑料袋,但是,超市的塑料袋价格很高,
“
我们一家5口人都喜欢逛超市,即使每个人每天买1个塑料袋,一年下来要花费七八百元。
”这笔费用中就包含着十几二十几元的额外支出,被商家当作利润赚取了。
从道理上说,从6月1日起,
塑料袋
就不再
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是为配合国家出台的“限塑令”旨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特殊商品,其商品属性已更多地让位于公益属性,因此说,商
家不
能将其当作谋利的普通商品
,但物价部门也不能因此太相信商家的公益品格,想当然以为商家不会将其当作谋利商品,对其网开一面。至于将塑料袋的出售当作
一种市场行为
,在定价问题上任由商家说了算,更为不妥 。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起见,建议物价部门包括行业协会要积极主动干预塑料袋的定价,对
塑料袋
价格相差悬殊这一乱象不能坐视不管。
http://news.qq.com/a/20080601/0001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