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有感于公共绿地成为自己的“
势力范围 ”
“
我们小区里许多一楼的居民都将门前的公共用地占为己有,有的把绿地改建成了水泥地,有的则在绿地上支起了架子,圈成自己的‘势力范围’
…… ”
家住
宁波
海曙区西门街道永丰社区高塘三村的张先生打进金报热线,气愤地说
。据悉,此种情况
在宁波的一些老小区
较为常见,一些
居民把好好的绿地改成水泥地,然后绞尽脑汁地把水泥地变成家庭住房面积的延伸
,
支起架子
,搭起洗衣台,此处俨然就成自家的了。(3月23日《现代金报》)
诸如此类的情形难道我们见得还少吗?此刻,我抬起头往小区一看,就见一位住户在自家门前的公共空地上搭起了一个偌大的塑料棚,仿佛在晓谕大家,此处是我家的了。此种情形所在多有,去年
8月13日《青年时报》
报道,
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街道裕兴院小区
一些居民在公共绿地上种植了
南瓜、丝瓜、葡萄和绿豆
,有人去劝阻还遭来一顿辱骂。由此我想到
美国作家梭罗
在《瓦尔登湖》里曾说过的一句话,
当文明改变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后并没有同时改变人们的心灵,
诚哉斯言。
当此住房面积每平米得以万元来计算之际,居民努力要化公为私的扩张冲动源于人的自利本性,在市民社会尚未向公民社会完成过渡之前,估计此种现象还将存在一段时间。对此,
林语堂先生
曾一针见血地指出
: “
中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他们心系各自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此种只顾效忠家族的心理实即为扩大的自私心理。
”通常,我们总将此种“自私心理”归咎于小市民气或者市侩气,以此来形容一些市民爱沾小便宜俗称“揩油”的习气,由此感慨中国人的素质差。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不能忘记,那就是
公共精神
的缺乏。他们当然知道,
公共绿地是整个城市公共家园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小区居民共有共享的公共设施,而不是哪个人的私产
,可他们不管这些,利用城建、物管等部门疏于对公共绿地的监管,先下手为强,将绿地变成水泥地再说
。
这就好像古代的强人在大路上随便设一卡,然后一手叉腰说:此路是我修,要走就拿买路钱来。殊不知,此种“圈地”行为与剪径行为相差无几,实乃对公共空间的侵占。
那么如何整治此类现象?报道称,
西门街道的领导已把问题反映给了区政协和人大,相关部门也就此专门多次开展讨论并且前往实地视察,将会从安全、社区建设等方面来做统一的整体规划。
这样做还不够,从长远考虑,还要
从培育市民的公共精神入手
,对市民加强公共道德教育,要将公共精神的培育当作建设公民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来实施。当务之急是向市民灌输这样的公民常识,公共绿地姓公而非姓私,他们有权享受绿地中的鲜花绿草带给他们的诗意美感和新鲜空气,但无权将公共绿地变成水泥地纳入自家的“势力范围”,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坚守这一严格的公私界限,否则他就不配称为合格的现代公民。
通讯:浙江绍兴市人民西路67号《绍兴教育》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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