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校长叫嚣“杀无赦”的底气源自哪里?
去年10月29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所属的鱼嘴中心小学的教职工大会上,校长聂某针对去年10月底,该校教师给江北区教委写了封反映该校校务不公开、校长威胁老师的联名信一事,疯狂叫嚣:“不管你过去怎么样,如果你现在还要继续走这个歪风邪气,4个字,绝不手软,3个字,杀无赦!”(1月21日《重庆时报》)
一位年纪轻轻的校长,竟然当着全校教师的面,叫嚣“杀无赦”,不禁令我这等外人的脊梁一阵阵发凉。虽然迫于当地教育部门的压力,聂某当众道歉了,但其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远没有解决。我们不能将“杀无赦”这样的狠话当作一时失言,也不能将此当作个案简单看待。凡是教师或者有过教书经历的人,大多在各种场合领教过校长们各种各样的训斥,所不同的只是程度轻重不同而已。校长不尊重教师,甚至肆意谩骂侮辱教师的现象比较普遍,如聂某这样肆无忌惮威胁教师的校长,则典型地反映了这种现象的严重性,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聂某敢威胁教师说“杀无赦”,其嘴脸活脱脱是一副封建帝王相,其心中根本没把教师当人看。他把自己视为掌握着教师生杀予夺大权的土皇帝,言出法随,一言九鼎,容不得教师对他说半个不字。由此可见,聂某不仅是一个法盲,甚至连起码的人权观念都不具备,如这样的人当校长非常危险。由聂某“语录”可知校长权力膨胀到了何等程度。
这就不能不说到校长负责制。现行校长负责制是在改革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的基础上形成的,绝大多数学校实行校长兼任书记制,校长集党政大权于一身,所有教育管理权、人事权、招聘权、续聘权、提升权、撤免权、解雇权以及财务权,统统都掌控在校长一人手中。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工会、教代会与党组织有监督权,但因为没实质性的权力,根本行使不了监督权,就这样,校长成了绝对权力的掌握者。这样一来,校长负责制实际变成了“家长制”,所谓“校长负责”也就成了“校长专政”,教师则成了校长负责制统治下的任人宰割的羔羊。
在实行校长负责制时由于没有解决好监督制约的问题,只不过是完成了校内党政之间的权力转移,而没有建立起新型的民主管理制度,因而存在先天不足,埋下了病根。考之校长负责制的弊病,举其荦荦大端,大致有:一是学校民主管理机制缺失,校长负责成校长专权,失去监督制约的权力极度膨胀,最终导致众多校长成为大小不一的“专制寡头”;二是校长权威被不断地强化,学校的成败得失都身系校长一人,学校民主管理的价值得不到体现,教师、家长以及学生本人在学校效能建设方面所起的作用被一再地弱化、淡化;三是学校的“两个负责”即学校应当同时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的当事人(学生及其家庭)负责严重失衡。由于校长的产生实行的是任命制而不是选举制,故校长对上必须高度负责,否则“乌纱帽”不保,对下则对不起,高兴负责就负,不高兴就不负。
近年来,发生在各地学校的校长利用职权中饱私囊、贪污受贿、排斥异己、打击报复等事件,很大程度都是因为校长负责制造成的。聂某一案也可作如是观。现在是到对校长负责制进行深入反思的时候了。如再不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对膨胀的校长权力实施制约,则师生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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