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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的生命教育可以休矣

(2007-10-09 16:10:49)
 

王学进:残忍的生命教育可以休矣 

  读了翟春阳先生发表在10月9日《中国青年报》上的《感恩不应是件令人恐惧的事》一文,于我心有戚戚焉。春阳先生针对杭州某小学一次主题队会的主题——当你与妈妈两人中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你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表达了上述观点,对此,我完全同意。

 我发现,有关这类生命教育很有市场,不仅小学在搞,中学在搞,连大学都在搞。在我编辑的杂志上曾发表过一篇《澳洲少女的眼泪折射了什么》的文章,作者系本地一所著名中学的语文老师,他在一次为16名澳大利亚学生上毕淑敏的《我的五样》一课时,用舍四保一的活动内容,让学生在最后抉择中接受生命教育,结果发现,其所教的中国学生异常活跃,而澳洲少女在课外则哭做一团。为什么?因为她们没法在God(上帝)和frind(朋友),God和parents (父母)之间作出抉择,只能用眼泪表达她们内心的痛苦和不舍。类似活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也搞过,时间在2005年3月29日晚心理学老师胡建兵给100多位学生开了一堂心理游戏课每位同学在白纸上写下对自己最重要的五个人的名字,然后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其中一位,在纸上划去一位,然后是划去第二位,最后剩下父母。(053月31日浙江在线)

  缺乏生命教育应该说是当今中国教育的一大弊病,是到了补上这一课的时候了。有很多教师认识到了这点,并开始自觉践行之,这是好现象。但用哪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因为没有专门的生命教育教材,老师们只能自行选择,因而上述方式便成了许多老师的首选。老师们试图用此种残酷的方式刺激学生日渐麻木、粗粝的心灵,唤起他们的生命意识和感恩之心,殊不知,动机虽好,由于方式不当,结果是南辕北辙。

     就以杭州某小学的此次主题班会为例,在生死抉择中,近1/4的孩子没有选择让妈妈活下来,这就是说,这部分学生选择了自己活(我们没任何理由谴责他们的这一选择,善待自己的生命与善待他人的生命符合生命的价值伦理),而这一结果恰恰是设计者不愿看到的。按照我们传统的伦理观,学生应该选择让妈妈活下来,标准答案也是如此,否则学生就是自私的,是缺乏感恩心的表现。

    这里,老师们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以亲疏远近、贵贱高低来区分生命维度,硬是将生命等级化,这恰恰是不懂得敬畏生命所致。其实,从本原意义上来说,生命都是同质平等的,凡是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施韦泽曾说:“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他认为,所谓伦理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道德准则,它要求敬畏我自身和我之外的生命意志。这里的关键在于,生命是伦理的基础,伦理比无私更高;无论为己为人,都不能成为伤害和毁灭生命的理由。同样,在生死关头,父母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都值得敬畏和珍惜,任何以假想方式要求学生作出抉择的教育方式只会误导学生的生命价值观,结果只能培养学生的狠心而不是不忍之心。

    澳洲少女为什么会哭?就因为她们有不忍之心即恻隐之心,对她们来说,不论是朋友还是父母甚至上帝,他们的生命都是不可剥夺的,是无价的,她们之在中国式的考题中交白卷恰恰证明了她们有着健全的生命伦理观,从中也可知她们那儿的生命教育是正确的。而反观同一课堂中中国学生的积极表现,不难发现,他们并不懂得敬畏生命的道理,其生命伦理观是病态的,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而是我们的教育方式错了。

    由此看来,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首先要对教育者进行生命启蒙。眼下最要紧的是让教师确立敬畏生命的伦理观,然后再去向学生普及有关生命伦理的常识,拒绝自以为是的残忍的生命教育方式。

浙江绍兴市人民西路67号《绍兴教育》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6865066  13967591161  

信箱:wxjxc@vip.sina.com

新闻出处:http://zqb.cyol.com/content/2007-10/09/content_1916101.htm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5/03/31/006082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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