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颓废源于默默的挑衅......
(2009-03-23 15: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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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不知道阳光为什么会如此光亮,能把人照得通体透明,这样的照射足以杀死每一个细菌,足以让肉身变为干尸。游离的神经从来没有停止过游走的思维,自己更像是一个肉体与魂魄隔离的空壳,谁也不支撑谁,谁也不决定谁。
什么都不想的是傻瓜,什么都想透了的是圣人,而介于之间的便是咱们了,既不能全然不顾又不能顾及周全,既不能置身事外又不能避离事端,无休止的矛盾更能把人折磨死。很想玩世不恭,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玩世不恭的资质,到头来还得老老实实的在这一眼望到死都不会改变的生活中苟延残喘着。突然想起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来,他说他这辈子活到六十岁就足够了,再活得久就没意思了。那会年纪小我不甚理解,现在我大了深有感触,也许他是对的。
一直在想我究竟适合干什么?我究竟是要独处下去还是回归人类过上群居的生活呢?我又究竟要在这无趣的时光中拿什么让自己变得有趣些呢?太多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无力的,拗不过世俗的常规与事理,也找不出足够的事实证明自己的英明与神勇,偶然间才发现自己越发得像鸵鸟了,把脑袋埋在沙子里做着掩耳盗铃的可笑之举。我这是怎么了,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了,无法言喻的难耐在渐渐侵蚀和消磨着我的战斗力,而我却无力回击。
最近睡的都很不清醒,一入了梦境就仿佛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醒来却怎么也想不起梦里的情景了。时常有人跟我说会时常会梦到我,而我却怎么也梦不出她们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现实中走不近的人就连是梦里也无法走近吧!不可否认,人类还是把待见的和不待见得分的很清很清的,纵使是一些在乎你而你却欣赏不得的人呢。
我终于知道了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大的享受是什么了,是可以毫无顾忌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