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我的家乡---苗族家庭结构

(2006-08-02 17:14:00)
分类: 家乡风采

苗族家庭结构

   苗族为父系家长制家庭,子女跟父姓,几代同堂,男性长者为家长,执掌家庭经济,安排生产。男性成人从事农业生产,割草砍柴,喂牛耕田及解决家庭所有之油,盐,柴,米等,女性成人辅以从事农业生产,栽种蔬菜,棉花等以及纺织纱布,浆洗缝补和喂猪,养蚕,料理家务。儿子婚后生子,一般便与父母分居,家产多按人均分配。父母年迈无力劳动,则由子女妥善对老人进行赡养,病痛治疗或病亡,多为共同负担或力量负担。遇上天灾,婚丧嫁娶诸大事,弟兄间尽力相助。平时一家有客各家宴请。无子夫妇,可招婿上门,也可择房族中侄辈过房,赡养老人。招婿上门或侄辈过房均有财产继承权。兄死,弟未婚,可填房或嫂转房。寡妇征得房族同意后,可招人入赘,也可改嫁。小儿随娘长成。可同继父同居,也可回籍继承父业。

 

   苗族以同系一始祖之后裔为同一家族。子孙太多,又以一祖公所繁衍之后为一房族。较大的家族有:挂丁摆底杨姓,万潮邵姓,大风洞吴姓和开怀顾姓等。不同宗之苗族同姓可互相通婚(顾姓除外)。后裔姓氏不变,苗族喜聚居,几十户至几百户为一寨,由一个家族或几个异家聚居。据记载,自明清时期,苗族就有“支鸡”和“马脚”的社会组织,即划定一村或人口少的数村为“支鸡”,数个“支鸡”组成“马脚”,推选一人或数人为首领,谓之为“寨老”或“乡老”。寨老和乡老由年纪大,辈分较高,办事公道,懂得苗族礼节和风俗习惯,善于言辞德高望重者担当。寨老于苗寨由较大权威,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实施“榔规榔约”和进行架桥筑路,挖井建祠等重大工程及其他重大活动,有权处理寨内一切纠纷。乡老则负责召集寨老议事,决定和组织若干村寨进行各种大型活动,并解决邻寨间矛盾和纠纷,协调睦邻关系。寨老,乡老均无报酬,深受苗民的尊重,拥戴。

 

   现在都是行政村了,村村都有自己的村长,村委,自然寨老,乡老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