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股市中的不安定因素
(2008-07-01 0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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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股市研究基金机构投资者股票 |
分类: 证券市场 |
股市投资市场是一个极不公平的博弈市场,更是一个极不安定的投机场所。不公平、不安定的主要根源是在证券市场中没有制约投资机构操纵市场的监管措施,也没有对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中圈钱后应承担什么责任的评定制度。因此这个证券市场给广大投资者制造了很大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全加在投资者身上,对于上市公司却没有多大的影响。要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从根源上解除这些弊端,提高证券市场的可为性。
在股市上,投资机构操纵市场的行为是世人皆知的现象,监管层也只能是听之任之。因为这种操纵行为是证券交易法中所允许的,在监管措施上不好去制裁,没有一个好的方法去制约。我认为抵制操纵市场行为的手段就是以毒攻毒,必须组建国有基金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遏止投机机构的操控行为,把市场中的投机行为转化为投资。
实际上股市中的最不安定因素是来自于上市公司,现行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没有什么约束力,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融资以后,拿着钱去干什么没人管没人问,别人也管不着问不着,有的并不把钱投到招股说明书上所说的项目上去,而是拿着钱肆意挥霍,或者让大股东占为己有。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股价下滑甚至跌破发行价,这一些对公司没有多大影响,而把亏损全部加在了投资者身上。而上市公司最多是停盘,或者加上ST,但仍然不影响公司经营者们从中渔利。这种现象是证券市场中存在的最大的弊病。
因此,证券市场中必须加强对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全过程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看的一清二楚。并且由证监会和上市公司签定合同,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中融资以后,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必须不低于发行价,只能增值不能跌破发行价,升值幅度由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的认可度来确定,一旦上市公司的股票跌破发行价,应立即停止交易,一年内若不能改变现状,上市公司既自行宣布退市,对投资者手中所持股票按发行价回购。这实际上和企业上银行贷款一样,既要还款,又要付利息,一旦到期不能偿还,银行有权利去拍卖公司的财产。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才能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