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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分红了

(2006-12-26 12:45:03)
李主任终于代表所有的股东发话了:国有企业应当向国资委分红
投资要有收益,本是投资经营企业最为简单的道理。但这么个简单的道理,我们国家自有国有企业这个概念以来,就从来没有执行过。以前我曾经有这样的看法:我们国家的重复建设之所以泛滥,来自于政府对财富的贪婪。政府不仅满足于从一个好的行业,一个好的产业收取税收,还要获取投资收益,所以,那个行业挣钱,就投那个行业。现在看来,我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与基本的实事完全不相符合。因为,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投资,从来就没有收取过投资收益。所以,我应当向曾受过我的流毒祸害的朋友郑重道歉
当我们明白了政府对国有企业投资从来没有获取过收益这样一个基本实事后,我们又回到了什么国有资产,什么是国民资产的辨析;又回到了国民资产信托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这样一些基本的问题上。我们又自作多情地在想象着国有企业利润分红和我们每个国民之间的关系。因为,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我们现在大概知道了政府财政收入如何在来年进行支出(尽管对国民来说那实在是一笔糊涂帐),但我们现在完全不知道国有企业的利润转化为投资收益后,与我们每个国民之间福祉之间的关系,也不知道在明年的财政预算中,会不会有在我们各级政府的利润损益表中,有关于国家红利这一栏目的明细帐
 
不管怎么说,有分红这一说,总给人有个念想,这就很好了,哪怕是水中望月,也总是有月也有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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