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服务监管国际研讨会之一
——23上午的发言片段
今天是会议的第一天,上午的会议主题是医疗机构监管。有来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机构,30多人参加。国务院发展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和澳大利亚的Robyn
Kruk联合主持,有医疗保险的、卫生部、食药局和国务院政策研究中心的人参加,我是来自省级厅局的唯一代表。
我们这个会的时间比较长,总共三天半,像类似的讨论会开三天半,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原来计划的时间更长。当然,会议主持人说这是一个非正式的讨论会,因为大家都是来自不同的国家,中国不同的地区。会议组织者希望开成一个开诚布公、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会议。
会议开始由一些主要部门简单介绍之后,主持人把麦克风交给我这个来自“基层”的人发言。
说到管理手段,我是这样认为的:广东没有特殊的管理手段,都是按照卫生部所颁布的一些法规去进行管理。当然在执行过程当中发现法规有很多是过时、矛盾的,在执行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也有相当的政策是单方面制定,如:打击非法行医、药品监管等。我们通常说医疗改革不仅仅是卫生部的事情,同样以来管理和监管同样涉及到其他方面的事情,不是单方面的事情,因此我们监督方面往往出现不力。至于说其他医疗质量的管理,我们是有章可循的,基本上步入正道和正走向法制。广东的医疗改革是基于我们国家医疗改革的大环境下,这个大环境是什么样呢?我们普遍认为方向不明、手段不够,只是一些口号性的政策,而没有一些实际性政策指引,这是我的一些看法。当然还有一些社会矛盾,这个社会矛盾是因为我们国家整个体制改革所带来的一种影响,是大环境的影响,比如贫富差距矛盾直接影响到我们医疗服务的提供和购买,这也引起地方政府的考虑。医疗改革政策方向怎么样呢?
这次会议来了很多社保的人员,我们国家社保体系非常不完善,没有竞争性、没有发展、没有约束,就拿我们在做国家医保体系来讲,完全是由社保来管理,如果我们能够在这次会议上,或者在今后的政策制定上采取国外政策,不是一家独大,而是多家经营,我想医保体系建立对医疗体制改革,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甚至对医生职业操守的约束都会有很重要的意义。
我们现在讨论管制,我们应该在现行制度、体制下谈管制,我们现行制度是什么样的呢?就好象Bob
Nakagawa先生说的,我们医生、医务人员不应该跟利益挂钩,这就是他们国策,这是一个基本原则。我们国家现在现行医疗体制是什么呢?就是像企业化管理,虽然医院挂名是国营的,实际上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经营。因此在监管方面我们又用什么方式来监管呢?是用市场机制来自动调节,还是用政府宏观调控呢,政府在这方面我想是无力,为什么呢?因为政府根本没有投入,监管什么?这是最根本的问题。政府要做的是什么问题呢?是制定政策。我们现在有很多治理的手段正在制定或者正在修改,但是我们政府的职责没有明确,我们政府到底是买方、还是供方,没有一个方向,目前没有一个医院完全是政府的“供方”(政府全额支持);也没有为大多数人购买医疗服务。因此在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上如何调整,这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我们将来医疗体制是什么样?什么才是有效的治理手段?
现在一方面投入不足,一方面又制造医院反哺政府的现象。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要谈一下即使在市场经济下的目前环境制度下,我们怎么制定剩余掌控权,就是说医院赚钱以后该不该买大型设备?政府有什么理由制止医院购置大型设备?如果说处置权解决了,今后的一些医疗服务管制也许会有一些带动。
当然也有人不同意我“政府无力管剩余”的观点。我认为呀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对监管作定义。我们政府监管什么呢?我们定义好。哪些是政府监管的、哪些不是政府监管的。比如现在一个机制下,医院自我发展、自我经营这是一种企业行为、企业的规则,那它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去发展。你去监管它买什么?发展什么?我看不符合市场规律,要管,有一点牵强。
有人认为政府对医院的投入足够了,甚至认为是卫生部门的投入。其实卫生部门给医院投钱的说法是不对的,卫生部门没有投资权的,只有监管权。至于说,国家大量投入我觉得不恰当,我们经济发展这么快,排名已经世界前几位了,但是医疗状况、医疗服务效率也好、可及性也好、公平性也好,远远排在世界末位。我们医疗卫生发展和经济发展很不相称的,具体说到绝对值来讲,只要国家部门公布数据不是虚假得话,也觉得少得可怜。2000年一个数据,政府预算里面只有1.4%左右费用是用在九大部门,包括医疗、体育、福利等等。如果扣除用福利和卫生里面是1.2%左右,可见少得可怜。比如印度政府投入部分远远大于这个数,巴西是20%左右,英国是80%—90%,美国也占了45%,可见我们国家的行为、我们国家政府干预确实太少了。(以上数据是凭记忆,是大概数字。这毕竟是无纸发言,随想随说,可能条理不清,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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