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好朋友对社区医疗是很有研究的,对其他问题也很有见地,但是我不在这里展开其他问题的讨论了,我仅对他的"社区医院,最好是不由政府主办或主导,最好是全部放开"的观点问几个问题:
1,非政府资本是否完全可以避免你所提到的所有问题?比如:趋利行为。一般是这样认为,非政府资本的是惟利的,它也不可能保本经营,也不可能救济民众。你认为如何解决?有一个概念你应该是知道的,在国外一提到私人医院的概念是什么?是质量好、时间快、服务舒适和品位高;而我们国家提提到私人医院的印象是什么呢?最主要的是一个信誉!所以,在建立各级各类医院的信誉问题上,你什么见解?
2,我们目前基本是放开的,但是为什么进来的非政府资本并没有政府资本的医院发展得好?也许认为是在不公平的环境里(如政策的缺如),但是我认为不只是这些客观条件,很关键的是观念和经营理念.你认为如何做到公平呢?比如,税收、设置、社保、晋升等等。
3,我是主张放开的,我也主张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让大家办医疗,但是监管是必须严格的,因此,我们还要建立一系列监管的措施,你说是吗?你认为如何建立一套所有医疗机构适用的监管办法。
我们现在的文件或文章,总是“所有的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这样的字眼来表述,其实这就不是一个公平的表述了。所有的医院理应包括了所有的医院就不必要另行把民营医院当另类。
4,我主张的不是体制,而是政府办医疗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如果政府认为我是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这个服务是有限的,那么政府还需要或必须办医院吗?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运用市场规律来调节呢?在调节的过程中,政府通过一些政策来干预,达到效益与公平的平衡。这就是我所说的政府是站在“供方”(建医院)还是“买方”的立场来考虑问题?买方,当然就是根据自己的能力情况购买合适的服务给社会各成员或不同的成员,同时“物廉价美”的我才买,否则我另找买主。你认为如何?有什么见解?
以上的问题是在很仓促的情况下就事论事,也许会有不恰当的地方,请明白我的意思和观点就可以了。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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