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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音炮击退广场舞大妈尴尬了谁?

(2014-04-01 10:20:27)
标签:

大妈广场舞

老胡博客

杂谈

分类: 随笔感悟

大妈跳广场舞,本是一件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好事,但是由于太扰民,近几年备来受质疑,也领教过泼脏水泼粪的滋味。3月29日下午,温州市区松台600住户合买26万元远程定向强声扩音系统,急促的警报声和“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话语回荡在广场上空,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是受不了了,陆续打道回府。


中国大妈自发形成的自娱自乐的广场舞健身活动,为中老年人的生活增添了情趣与快乐,我们本该给与支持。但为何发展到今天却遇到如此尴尬呢?说来说去,无非两个原因,一个是公民自治规则长期缺失,另一个是公共服务设施先天不足,最终导致跳舞大妈和其他群体陷入无序状态的博弈。


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里就为居民们建设了专门的娱乐健身场所,他们对这些公共设施都舍得大手笔投入。倘若我们的管理者在规划城市布局时,能给居民们安排好公共娱乐空间,倘若我们的大妈们能有与居民住宅有足够距离、有良好的隔音措施的舞蹈区域,广场舞扰民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西班牙有噪音管制条例,一女钢琴家在家练琴影响邻居,被检方要求入狱16个月,还要缴纳数千欧元罚款。钢琴家的钢琴声影响他人了,是噪音,那么广场舞噪音岂不是如此?2013年,成为华人晨练、健身的重要场所的纽约布鲁克林日落公园,一支华人舞蹈队在该公园排练时,遭到附近居民的多次报警,前来的警员将领队王女士铐起来并开传票起诉。


中国政府在城市规划尤其是社区建设上提供多层次多品类的公共服务措施还相对滞后,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一方需要娱乐健身,一方需要环境安宁,矛盾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大妈跳广场舞,嘈杂的声音违背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但用高音炮予以还击,也违背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这种“以毒攻毒”的无奈和矛盾,应该如何破解,还有待时日,但尴尬和矛盾的原因已经很明显,政府应当开始有所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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