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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6-04-21 10:01:54)
分类: 业务随笔
         监事会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企业派出监事会,实施监督,在中央企业取得较好效果。据有关资料介绍,前几年,中央企业被查出表现突出的问题有十个方面:一是财会信息失真,违反会计法规的问题普遍(另据国家审计部门2000年揭示,有近七成被审计企业的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资产状况不良,潜亏问题突出;三是重大决策失误、违反决策程序,大笔资金随意调拨、企业盲目扩张现象严重;四是有些企业对外投资效益差,对外投资不监管。随意挪用生产发展基金、科研基金搞楼堂馆所;五是有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严,有章不循,摊子过大,监管失控;六是违法违规的经营问题多。故意回避审批,偷税、漏税、逃汇、套汇、骗汇、乱拆借、乱担保,非法炒股,非法炒期货;七是有些企业国有资产转移、流失严重。以办集体企业或职工持股等形式侵占国有资产,利用公款搞个人贷款,以中外合资的形式侵占国有资产,企业的主要领导人把利润转移到亲朋开办的公司里侵吞国有资产,用账外资金和公款炒股所获得的利益私人占有等现象在相当范围内存在;八是有的对境外公司监管严重失控;九是财务公司潜在风险大。私设网点、高息揽存、高息放贷、挪用资金搞账外经营、违规担保、形成潜在风险;十是有的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变相送售原始股,弄虚作假骗取上市或配股资格,挪用、拆借、改变募股资金用途,炒卖自家股票,操纵股票市场和价格。

  这十个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说明国有资产监管到了最紧迫的时候。

前三年我省共对18户省管国有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前后共提交监督检查报告53份、专项检查报告20份,共揭示企业在经营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和企业改革改制等方面事项453项,提出处理建议284条。检查中也证实上述中央企业反映出的十个方面的问题,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在我省国有企业中也有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仍有发生。

(一)财务管理漏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目前,国企的财务管理较以前普遍得到不同程度加强,但有部分企业也存在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扎实,内部财务制度不完善且执行不力,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没有能够发挥出来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着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或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虚盈实亏的问题;个别企业乱设小金库的问题;有不少案例还说明少数人钻了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侵吞国家财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问题。检查中发现:

1、随意冲减国家所有者权益。有些企业为了体现利润指标,而将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或将所有者权益转出,用于补充当期利润。最为常见的是在企业领导人换届后,将前任留下的潜亏或没有处理的亏损,经过审计和资产评估,直接冲减所有者权益,或部分冲减,部分挂虚拟资产科目。

2、应收账款管理不善余额较大。如有的企业总资产不到10个亿,但应收账款就达三分之一以上。有的企业因应收账款占用过大,资金周转不灵,致使企业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步履艰难。有的企业没有定期核对应收账款的制度,使应收账款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无法收回。有的企业没有按规定程序核销应收账款,出现催收的款项不入账,少入账等,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

3、“小金库”问题仍有发生。有的企业或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有关人员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成本,加大成本、隐瞒收入等手段,把应纳入单位财务制度管理的资金,转移到帐外,大搞体外循环。这些资金主要有:投资返还或分红、多经收入、回收货款、附产品收入、劳务费、资产变价收入、回扣、佣金、各种价外收入等。这些企业的有关人员为谋取小集团的利益,用小金库的钱请客送礼、集体私分,致使一些企业的干部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4、企业盈亏不实严重。盈亏不实主要表现在潜亏上:一是对某些费用支出不及时报销入账。如中小修理费、办公费、广告费等。二是对某些应计成本费用不予摊提或不按规定摊提。如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开办费等少摊少提。三是随意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如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等。四是利用“其它应收款”账户隐藏成本费用或虚列收入。五是将成本或费用随意“待摊”和“递延”。六是将应计入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有的企业将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仍予以资本化,甚至将一些日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资本化,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七是隐瞒各种损失或损失长期挂账。

(二)企业担保遗留问题严重

目前企业乱担保的现象虽有所控制,但历史遗留问题也困扰着企业的生存发展,一个比较好的企业,因担保负连带责任后,马上就会面临倒闭的境地。因担保造成国资流失的原因有这样几方面:

1、谋取个人私利和小团体利益。有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谋取个人私利,置国家利益和职工利益而不顾,他们有的内外勾结从银行骗取贷款供个人使用;有的得到被担保人的“好处”以后对被担保人的资质不作任何调查,随意签订担保合同。

2、缺乏警惕性上当受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增强了,而我们许多国有企业的观念落后,风险意识还相对较弱,因此也容易走进那些企图不良之人在担保环节上新设下的圈套。

3、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有些企业的经营者不能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在班子内部,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担保事项一人说了算。因此说失控的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根源,是造成国资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有道理的。

4、上级干预。上级部门或领导强令国有企业为别的企业或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这是造成国有资产不安全的又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三)对外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的企业为谋求生存和发展,有的企业为了尽快摆脱困境,想通过对外投资赢得一席之地,主观愿望应当说没有错。但在实际操作中,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盲目追风,在沿海、国内外、省内外投资血本无归的现象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一是许多投资项目没有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二是对开发的项目没有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三是对合作方的资信缺乏了解;四是随意投资引进所谓的新项目,开发所谓的新产品,结果要么是不成熟的工艺和产品,要么是先进国家过时换代的工艺和产品;五是对省外、国外的投资管理缺位,虽然公司章程、合同中明确我方出任董事长、财务总监等重要职务,实际上并没有履行职务,投资企业经营大权旁落他人;六是经营者的独断专横,盲目决策,有的和合作方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由此造成相当多的国企的对外投资是建一个,亏一个,垮一个。

(四)不规范的职工持股公司占有国有资产

关于什么是规范的职工持股公司,怎样才能规范,是当前国企普遍面临的问题,也是经济界、法律界、国资监管部门面临的难解课题,对此认识争论激烈。我不否认职工持股办公司,也想对此作深入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职工持股公司。但是我们在检查中的确也发现一些不正常现象:

1、职工持股人数占企业职工人数比例偏低和持股金额的不平等性。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有的企业在组建职工持股公司时透明度不高,只是管理层、管理部门的干部和少数职能部门职工参与,应该说这种公司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二是有的企业虽然透明度很高,甚至采取了多次动员、多次入股的方式,但由于职工的思想认知程度不同、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影响等原因,参股人数也只有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三是企业领导、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干部和职工的持股份额由高到底。因此,不知到怎样才算体现代表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2、个别企业有持“干”股的现象。持“干”股就是个人没有实际出资而占有企业的股份。检查中发现有个别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和少数干部职工,用企业的名义担保,向银行短期贷款用作投资,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分红的方式返还银行的本息,达到了长期占有股权的目的。

3、职工持股公司普遍存在占用国有资产现象。凡是有效益的职工持股公司,一般都离不开与企业的关联交易。因此在有形资产方面,如产品、原辅材料、土地、厂房、人力资源方面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在无形资产方面,如利用国企的声誉与外界交往、普遍占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占用国家对国企配给的运力能源等资源、利用国家对国企的优惠措施等。

4、职工持股公司包盈不包亏。企业开始创办职工持股公司时,大多都有一定比例的国有资本。随着生产经营的进行,有的股份公司因外部原因或经营不善,企业亏损,职工股份产生不了效益。往往国企领导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为由,拿出国企有限的资金收回职工股金,变股份制为国有独资,把风险转移到国有资产上。然而凡是有经营效益的,国企领导以敢于改革为由,退出国有资本,把股本转让给职工,把国企的既得利益转移到个人股权上。这种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值得打个大大的问号。否则会使一些占有国有资产的人认为,我已把职工持股的公司变成民营企业了,看你国资监管部门如何监管。

5、职工持股公司国有资本退出不规范。有的不进行资产评估,简单退出国资原来确认的股权;有的评估偏低,固定资产、土地等增值因素往往被忽视。更谈不上通过公开、公平、公证的产权交易程序进行转让,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五)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无偿占用企业资金

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无偿占用国有企业资金。如前些年有的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企业在沿海投资,每个企业动辄几百万投资,建了个烂尾楼,至今产权不明晰;再如有的要求企业出资组建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关联的公司,不少企业为此先后出资几百万元,但从没有投资收益可言;还如有的向企业借款修建办公楼等设施,但根本没有还本付息的打算;此外还有乱收管理费、摊派费用等,使企业难以招架,实际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六)内部制约机制虚化难保国有资产安全

国企内部监督机制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情况下,在对企业主要当家人的监督上,显得苍白无力,  发挥不了有效的监督职能。一是有的企业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掌握人财物的处置大权,他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实行的是家长式的管理;二是有的企业的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缺岗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更谈不上发挥监督作用;三是有章不循,虽然企业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不落实到行动上,造成账务不清,家底不明。国有资产安全因监督不力而受到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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