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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工作内容简单讲:是“一个核心,二个重点,三项原则,四种方法”。
一个核心: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对财务和资产的检查,对企业领导班子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班子成员进行评价;
二个重点:一是重点检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盈亏的真实情况,二是通过检查,重点揭示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有关解决的措施;
三项原则:第一,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国有资产流向那里,监督检查工作就延伸到那里;第三,监督检查对省政府和省国资委负责,监督检查的情况和检查报告内容对企业保密,检查报告经省国资委向省政府报告;
四种方法:检查工作采取“听”“看”“查”“询”四种方法。
“听”。一是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与派出企业工作联系办法(试行)》规定,召开联系会议,听取企业领导人对企业财务、资产、经营管理状况的介绍;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情况反映和意见;通过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的个别谈话,听取有关意见;列席企业的有关会议如董事会、职代会、预决算会、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会等了解有关情况。总之监事会到企业应当做到多层次听反映,大范围听意见,多角度听声音。
“看”。主要是看两类资料,第一类资料是企业的财务资料,包括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月的会计报表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第二类是有关企业的经营管理的资料,包括董事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企业的有关内控制度,重要经济合同及基建技改、投资融资等资料。
“查”。主要是核查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状况,这是监事会主要工作方式。检查以年度检查为主,重要事项还要从源头查起,不受年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