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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聚餐报告纯属瞎操心

(2012-06-24 14: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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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农村举办集体聚餐应向当局报告,并强调政府需要加强对农家乐监管频次。(见6月24日《人民日报》)

 

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已非新鲜事,早国家层面指导意见出台之前,江西、安徽、湖南、广西等多个省区的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其中广西规定50人以上聚餐就要报告,如果五世同堂,一大家子吃饭都要报告。仅从立法意图看,设立农村聚餐报告制还是出自一片好心,大型聚餐活动人数众多,食品安全风险大,加强管理以防安全事故。而从实效来看,这种制度纯属扯蛋,吃饱撑着。

 

城市大型聚餐不报告,农村聚餐活动要申报,明显是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不信任,甚至凭空捏造出来的“假想敌”,认为农村是肮脏的,农民是愚笨的,农村食品是可怕的。事实如何?农村除了卫生条件稍差之外,自供自给的食品,其安全不知要比城市好多少倍——自养自宰的猪,不比什么基地规模化生产、吃各种添加剂生产出来的瘦肉型猪安全吗?要不,城里人老远驾车、屁颠屁颠跑到农村去吃“农家菜”干吗?有数据显示农村的食品安全事故比城市高吗?

 

实操层面,农村聚餐报告制除了增加农民的麻烦之外,也毫无实际意义。农民聚餐前向行政管理机关报告之后又如何?食监或卫生部门能派人下村蹲点,对聚餐过程的食品制作作全面检查、全程监控不成?即使农民不嫌烦,你们也忙不过来。如果不向申报的农民收点费,恐怕高高在上的老爷们连下来瞅一眼的兴致都没有。报告了,没出事,大家好;万一报告了,出事了,监管部门是否要负安全失察责任,农民是否可以向地方政府索赔?门都没有。既然如此,聚餐的农民为什么要报告?

 

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煮自己的饭菜,请自家的客人,天经地义。哪怕中毒了,吃死人,也不关当官的屁事,何曾见过农民自已食物中毒要死要活找政府算账?自三皇五帝到今天,何曾见过老百姓吃饭请客要向政府申请,等待官方批准?聚餐要报告,集体开会、集体乘车、集体耕作……要不要报告?哪怕这种管制出乎一片好心,也是多余的,令人不可接受的。

 

食品安全要重视,但要从源头上重视,防未病,而不是抓末端,控制聚餐。近日,香港卫生局长周一岳表示,大陆供港食品的安全率达到了99.999%。内供食品安全别说达到5个“9”,哪怕1个“9”——90%,我们的食品安全事故也可以大大降低,年轻父母也用不着跑到香港、美国去“抢”奶粉。内地供港食品安全率极高,充分说明有些事并非做不到、管不了,而是想不想做、想不想管。

 

多做一些实事,少搞一些花样,哪怕五年不行,十年抓好国内食品安全行不行?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2/0624/05/84O7ECAJ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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