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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障房分给公职人员的扯蛋理由

(2011-06-15 1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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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浙江省苍南县政府规定“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据悉,850套房源近9成分给了公职人员。(据614日中广网)

 

政府用公共财政支持建设的保障房应该分配给谁,本来不存在问题,总体来说就是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收入情况,二是住房情况,“贫而无居”者优先。住建部也曾细化享受保障房的群体,包括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农民工、大学毕业生、棚户区住户和农村危房户等。如果国家公职人员不幸沦入“中低收入家庭”,当然也有权利享受政府投建的保障房,只是像苍南县这样,出台土政策,规定公职人员优先,显然与国家保障房政策背道而驰。

 

公然违抗国家政策,利用公权侵占公共福利,如此错误的行为,当地又给出什么理由或者高论呢?让我们围观一番。第一种,“这批房源比较少,那么先解决我们公职人员”。单刀直入,罔顾逻辑,这个是一个最赤裸、最粗糙的理由。如果“房源比较少”也可以成为“先解决公职人员”的理由的话,那么大权在握的官员就可以说,因为职位比较少所以先解决自己的亲朋戚友。

 

第二种,“分情况批,总要有先有后的,轮候制度”。这个理由掩饰得巧妙一些。似乎是公职人员只是运气比较好,抓到一个好阄,排在了前面。排在后面的老百姓也莫急,很快就轮到你们了。关键是,别说先照顾穷人,哪怕是最原始的公平:抓阉,你们抓了吗?

 

第三种,“分配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这个群体太大了,比较难控制”。这个理由最扯蛋。保障房分给公职人员没有风险,分给老百姓倒有风险,这是什么逻辑?事实恰恰相反,时下老百姓最反感的就是官员不顾廉耻、以权谋私现象,可以说公权通吃是社会不稳定最重要的因素。

 

就像人死了,活着的人再多的哭声也无法让死者起死回生一样,无论再多的理由,再漂亮的藉口,都无法掩盖公职人员抢占保障房背后权力自肥的实质,官员的强辞夺理只会把丑陋的面目暴露得更加彻底。

 

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巨资修建保障房,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本是执政为民的好事,得到社会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的赞许。可惜的是,保障房还没建成多少,权贵染指保障房的坏消息便纷至沓来,骗购、团购、倒卖等新闻几乎三五天就有一宗。如果保障房最终成为权贵的盛宴,成为他们新的“经济增长点”,那么保障房建设不但失去意义,甚至还会深化阶层断层与阶层仇视,最终得不偿失。

 

保障房“患寡”更“患不公”,希望管理层正视分配的公平性,问责像苍南县这些冒天下之大不韪者,以儆效尤。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1/0614/23/76I2ESHO00014J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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