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小产权房当保障房无异挖肉补疮
(2011-05-09 2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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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石家庄在全国率先出台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作为保障性住房。市领导称,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见5月9日《人民日报》)
所谓的“违规建设的住宅”当然不是指那些乱搭乱建的窝棚工地之类的临时建筑,而是小产权房,该市房管局副局长王文兴也明确提到,现在罚没规定将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开发商和城中村小产权房是一个震慑。罚没小产权房当保障性住房?石家庄敢吃这个“螃蟹”,勇气可嘉,只是这种做法本身值得商榷。
且不说用途,罚没小房权房本身就充满法律风险。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村委会盖章以证明,或由乡镇政府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也就是农民农田或宅基地上的房产。如何处理全国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尚缺少有效系统的制度支持,而面对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现实,自上至下有关部门也不敢轻举妄动——2010年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而没有一刀切地罚没,有些地方(如深圳)甚至开始考虑将其合法化。
在这种情势之下,石家庄先行一步,能走多远?处理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经过顶层设计,自上至下稳妥推进,一市之力想撼动这座大山,根本是自不量力。无论是合资建房,还是村镇斥资,房子建起来了,政府凭一句没收就没收?拆违建、征地都会流血、出人命,更遑论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平白无故”被没收?政策背后的风险之大,你们想过没?
更何况,当地政府不妨反思一下,明知小产权房得不到现行法律的保障,前途未卜,充满风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甘愿冒险,斥资购买?除了少量炒房客之外,绝大多数人还是为了解决自住问题,被高房价逼上梁山。万一他们的小产权被没收,谁来保障他们的住房,此举岂非挖肉补疮?
石家庄出台这种政策的背景是,该市2011年的任务为41248套,比2010年的3倍还要多。任务重,完成有困难,似乎可以理解,哪怕努力之后不能百分之百完成,公众也可以原谅,但是病急乱投医,出此下策,而且还理直气壮,就不太好了。任何公共政策出台,都必须考虑周详,尤其要进行不可行性论证,别一拍脑袋就决策,最后弄得灰头土脸,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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