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别提“廉政承诺”了!
(2009-06-29 1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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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因涉嫌严重违纪,浙江平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安波被“双规”。记者在报道中还专门提到这样的细节:其“廉政承诺”曾经刊登于2007年4月10日的《温州日报》,迄今仍挂在网上。(见6月29日《法制日报》)
“严格带头廉洁自律、干净干事,决不收受钱物,决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家人牟取私利,决不允许家属和身边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牟取私利……”。“严格带头”、“决不允许”……这些词都义正词严,掷地有声,可言犹在耳,物是人非,令人唏嘘。
等贪官出了事,翻检他们在位时的言论、文章、报告,无不具有讽刺意味,只不过“廉政承诺”之类的东西更有喜剧效果。不过,说实在话,拿他们的“廉政承诺”去奚落、戏谑、嘲讽贪官,除了增添一点苦涩的笑料之外,实无作用,似无必要。有贪官咬破手指写血书,以证清廉,结果都是笑剧,遑论一纸“廉政承诺”?
当今世界,除了某些人仍然固执地相信廉政教育、廉政承诺有效,并乐此不疲之外,不断对官员进行廉政教育,迫他们写“廉政承诺”之类的假大空之外,老百姓早就对林林总总的“花样反腐”审美疲劳了。即使官员好话说尽,坏事干绝,老百姓也不会感到惊奇——官员想说什么、想干什么,老百姓管不了,只能凭他们的良心,由他们的性子,想咋干就咋干吧。
从另外角度,许多“廉政承诺”并非是官员的真心话。或为形势所迫,人人过关,无可奈何;或为装装样子,做“清廉秀”,蒙骗百姓……总之,就不是真心廉洁(反过来,真心廉洁者也用不着广而告之,惟恐天下不知)。你看那些集形式主义大全的“廉政承诺书”,几乎同出一辙:看似真话、狠话、硬话,其实都是空话、套话、假话,模棱两可,毫无可操作性。始乱难免终弃,无承诺之真心,何来廉政之真举?
“廉政承诺”成为贪官的讽刺小品,固然有贪官双重人格等个人因素,但无疑也折射出公务员的监管困境,刮了某些人的耳光。不相信自私自利的天性,相信“材料”的特殊性和个人自觉性;不创设条件加强他律,过分相信组织纪律和个人自律;不从制度创新发力,光从政治教育和思想灌输着力;不信任舆论监督,任由权力“体内循环”……是时下的治理通病。叠床架屋没有执行力的“软制度”结果造成了一大批说好话、做坏事的“阴阳人”、“变脸王”。
既然被一再证明是漏洞百出、低效能、不可靠的管理手段,连老百姓都看得出破绽所在,为什么头撞南墙也不回,非得一条路走到黑不可?放弃成见,撇开私利,借鉴一切成功的治理经验,实现善治,造福于民,才算真正的与时俱进,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