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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成交”背后的“零信任”

(2009-05-18 15: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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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5月7日,40亿元总额的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截至当日收盘,该债券全天没有成交。同期上市的内蒙古债和陕西债,以及紧接着上市的河南债、四川债、重庆债、天津债等等,上市后也大多零成交,并相继跌破发行价。(见 5月18日 《人民日报》)

 

以国家信誉作担保的国库券被称为“金边证券”,地方政府债券则被称为“银边证券”,其义不言而喻。今次,“银边证券”遭遇“零成交”,这对于国内居民储蓄总额高达十几万亿的国家来说,无异于是一件令遇冷的地方政府尴尬非常的事。

 

公众以脚投票,以沉默表达,莫非仅如证券业内人士所言,因为地方债“没有特色”、“票面利率太低”、“益率空间有限”吗?在商言商,利率低、收益小肯定是投资的大忌,是地方债出师不利的主因,但事情恐怕也没有这么简单。

 

对于发行地方债券,自从若干年前业内人士倡议始,争议就从未平息过。主推者,从宏观的角度说事,“刺激经济”、“让地方‘隐性债务’阳光化”、“摆脱对土地的过度依赖”、“建立一个善治的为地方负责的政府”等等。而反对者,则对地方政府发债的重重风险表示担忧。如中央政府担保下的“道德风险”、以税收担保的偿还方式存在“偿还风险”、导致乱上项目重复建设的“宏观调控风险”、地方债务危机导致的“政治风险”,等等。而普通老百姓的担忧则具体、实在得多:地方政府向老百姓借的钱,会不会被官员拿来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消费,或者大搞面子工程?

 

事实上,种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1998年金融危机时,我国就曾发行国债转贷地方,但效果堪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魏加宁说:“在一些财政状况紧张的地区,拿到国债项目后,1/3的钱先填窟窿,另外1/3用来盖楼买车,最后1/3才用在项目上。”(见今年4月24日《中国会计报》)既然以往的政府债券可以被“雁过拔毛”,谁又敢保证本次地方政府债券不会被3个“1/3”瓜分掉呢?

 

如果向老百姓借的钱,取之于民,用之于“官”——吃喝玩乐、盖楼买车,铺张浪费,劳民伤财,到头来又把这些账算到老百姓头上,那可真是罪莫大焉。可以说,地方债遭遇“零成交”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公众对某些地方政府深深的忧虑,值得地方政府反思。如果这个症结没解决,即使提高利率,恐怕也难以从老百姓的口袋中掏出钱来。

 

要改变地方债遇冷的现状,必须提升公众信心,而关键之举是要规避上述的种种风险。如通过事先论证、事中监控和事后审计等方式,严格监管地方债从论证可行性、发行额度到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的全过程,以公开原则,用绩效说话,赢得公众的信心与支持。条件成熟时,可出台《地方债务管理法》,对相关债务管理问题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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