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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11月24日,辽宁一富商结婚,动用38辆悍马迎亲,遮挡车牌后闯红灯,并故意造成交通拥堵20多分钟,群众意见很大。警方表示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阻塞交通应按违法处理,由于违法车辆为外地车辆且遮挡号牌,查处难度很大。(见11月25日《华商晨报》)
财富有许多功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演绎。对于心怀天下的商人来说,财富意味着公益、慈善、社会责任等等;而对于暴发户来说,则可能意味着显摆、高人一等、目空一切。非“马”不用,38辆悍马,一路狂奔,招摇过市,就是十足的显摆。
尽管它是那样深深刺痛这个贫富严重不均的社会的神经,招致社会“仇富”情绪,显摆仍然没有问题,财富是他的,他管咋整就咋整,即使他像网上那位烧钱点烟的小子那样糟蹋。一个自由的社会不可能用统一的价值观、道德观去规范每一位公民。
问题是,当财富露出豪横本色,富人的显摆行为挑衅国家法律法规,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时,就超出公众可以容忍的底线,政府不能不管了。面对悍马不遵守交通规则,故意阻碍交通,引起公愤时,公众的期望是:交警部门应该及时出面,制止这种野蛮行为,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可当地交警部门选择了“无为而治”,理由居然是“由于违法车辆为外地车辆且遮挡号牌,查处难度很大”。
“查处难度大”与“不查处”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技术问题,后者是态度问题。俗话说,只要思想不落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愿意查处,困难可以克服,况且查处“外地车辆”与“遮挡号牌”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就怕不敢查处。要不是富人的悍马,而是小百姓驾车违反交通规则,交警能轻易放过他们吗?公权在蛮横的财富面前表现得如此恭顺,令人感慨系之。
富人悍马横行霸道,或许在管理部门眼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社会来说,小事不小,这种事情一再发生,一方面给某些富人以财富可以藐视国家法律、法规,可以超越公序良俗的心理暗示;另一方面也必然助长社会的“仇富”情绪,降低公众对法律、政府的信任感,影响社会和谐和,切不可等闲视之。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题中应有之义,执法者应该挺起腰杆,该出手时就出手,不仅仅是在无权无势的老百姓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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