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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回应,难以服众!

(2006-08-17 14:55:22)

15日,广州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会后就日前“孟浩事件”首次正式作出回应:近日,省政协委员到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将他当成一般的群众来访是不妥的,尤其在知道其政协委员身份的情况下,说出报警的话更是不妥的。(见8月16日《南方都市报》)

 

经过12天的社会广泛关注和媒体不停炮轰,广州市教育局终于低下“高贵的头”,打开了一道小小的“门缝”,向社会递出一张纸片,上面写了两个“不妥”——将省政协委员当作一般群众,不妥;知道对方是政协委员还说报警的话,不妥。说实在话,广州市教育局的此番表现也十分“不妥”,难以服众。

 

态度先“不妥”。一件本复杂的事情,要关起门来调查12天才能得出“不妥”的结论,从中可以看出某些衙门对待公共舆论、群众意见的态度;事情虽不复杂,但影响不小,广州市教育局理应秉承公共精神,专门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公众作充分的解释,以正视听,但他们没有,而是通过系统工作会议的会后向记者发通稿,如此轻慢,又说明什么?

 

认识也“不妥”。就这样一起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广州市教育的回应通篇中没有一个“错”字,更没有一句道歉(既没有向孟浩委员本人,也没有向公众),只有两个轻描淡写的“不妥”,公众难免要问,你们这样的认识到位了吗?而且,没有一个人需要为此事负责,包括那位宣称要报警的女工作人员,连一个纪律处分都不用!

 

逻辑更“不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说:“省政协委员到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将他当成一般的群众来访是不妥的”,按照这种逻辑,也就是说要是没有政治身份的“一般的群众”来访,教育局工作人员就把他拒之门外,甚至是报警就是合适的了。别说西方民主国家,即使在旧时,草民有冤上衙门,还可以击鼓要求官员升堂。人民政府的机关,居然还有这种霸王思想,真是匪夷所思。

 

看来,他们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遑论改正了。用这种态度对待事件,这次是孟浩委员不走运,下次又会是谁呢?用这种态度对待工作,要实现他们所说“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看来是不容易了。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6-08-17/090510749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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