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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羊晚约写的一则短稿——你的地盘你作主?

(2006-07-07 22:51:03)
宁波市劳动保障部门不久前发出通知,要求企业给炎夏季节在高温下上班的职工发放高温费。余姚市安山弹簧公司的打工仔陶成据此向企业老板讨要高温费,结果遭到企业辞退。记者采访该公司的经理邵燮庭,他说:“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发不发高温费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见7月7日《现代金报》)
 
“我就是法律”,这句话怎么如此耳熟?对了,曾经有不少人在不同场合说过。远一点的,上世纪30年代山东“土皇帝”韩复榘,他经常亲自审案,自订法律,草菅人命,他的名言是“我的上下嘴唇一碰就是法律”;近一点的,前不久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面对律师吼道:“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上下嘴唇一碰就是法律”,虽然狂妄,可当年人家毕竟还是山东省政府主席,要权有权,要兵有兵,狂中倒也有几分“理”;“我就是法院”,固然逆耳,然而王学林大小也是个法院庭长,在某些时候他也确实代表法院行事。这位小小经理,凭什么说“我就是法律”?!
你就是法律?你算老几?莫非你的工厂建在火星上,地球上的法律都奈何你不得?看来,这位小经理在口吐狂言之时,恐怕连他老爹姓什么也不记得了。对于这种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和他上法律课无异于对牛弹琴,不说也罢。
 
由此,我思考一个问题:中国的企业为什么做不大、走不远?原因有许多,其中有两点,在这位狂妄经理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有法不依、缺乏人性。
有法不依。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细,甚至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但真正能够认真执行的没有几条,甚至连堂堂的国法,到了企业里也是“针插不入”。诸事老总一人说了算,法律、制度形同虚设,这种“人治”企业何来凝聚力?焉能同心同德?在商海中怎能搏击风浪?
 
缺乏人性。时下,许多片面追求企业、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主,能从工人身榨一分钱是一分钱,榨完汗水再吸血,全然不顾工人法律规定的权益,甚至是死活,结果把自己的企业变成“血汗工厂”,自己则成了十恶不赦的“吸血鬼”。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人文关怀、企业凝聚力、归属感……更不懂人性化管理与提高效率之间的正相关性。无知使他们选择短视,短视最终葬送了企业。
如果有朝一日,这位狂吼“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仁兄经营的企业垮掉了,你会觉得奇怪并寄以同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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