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坡》遭遇山寨版 身份再度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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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坡商标权侵权潇湘书院竹之辉夜姬 |
近日,有文友在网上搜读《美人坡》,居然搜出了另一个山寨版《美人坡》,虽文不对题东拉西扯词不达意,作者署名竹之辉夜姬,一家叫做潇湘书院的网站居然给她连载。因《美人坡》享有国家认定的商标专用权,除原著作者外任何人使用均属于侵权,已通过网络留言通知网站,待观察情况发展再做应对。
《美人坡》自2004年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以来,因其自身的影响和各大网站各类媒体的传播,致使该著作屡屡遭到侵权。最为典型的是某省的作家头头,在其迟于《美人坡》六年后出版的多卷本长书中,很多单本内容和故事情节疑似直接套用和剽窃了美人坡的情节,而且还以此获得了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得到了很高的荣誉和待遇。原著作者曾给有关部门多次写信反映,均未作答复。由于原著作者年事已高身体精力有限等原因,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至今尚未进一步深究此事。但是这一直是让原著作者纠结困惑的一个事件。
早在《美人坡》初版出现的2004年后,著作名称即遭到模仿和复制。《美人谷》、《美人原》、《美人沟》、《美人坊》、《野人坡》、《美人坡》等等,类似名称均在《美人坡》名称出现之后相继出现,网上同时出现模仿抄袭该书的侵权行为,原著作者为此曾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提出申请保护,在知识产权部门和中国作协相关部门人员的建议下,作者通过安徽信达商标事务中心,于2006年8月,正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注册“美人坡”商标的申请,以期使该名称得到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历经三年多时间的调查取证,严格审查和多方论证,正式核准了“美人坡”名称在书籍刊物新闻出版等多个项目上的注册申请,并于2009年10月7日,正式下达颁发了《商标注册证》。商标证书直接送达《美人坡》作者刘湘如本人。
自国家商标局颁发的美人坡商标证书日起,“美人坡”三个字在长篇小说、文学著作、新闻出版、书刊杂志、文字品名等多个项目上的商标使用权,统统归属商标持有者《美人坡》作者刘湘如所有,任何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如果未经作家本人许可,在上述等方面随便使用了这三个字,都属于是侵权行为。
然而即便在专用商标证书正是下达后,仍然不断出现侵权案例。
2010年,深圳《好汉坡诗刊》公然使用了专用商标美人坡字样,后经过工商法律执法机构直接调查和干涉发出通牒,才停止了使用。
2016年夏,大连某作者在其习作的长篇小说中,居然把《美人坡》的著作导语、封面提示、内容简介等全部照抄到自己的创作中去,甚至还请求原著作者为她写推荐语。在原著作者的严厉批评和郑重声明下,才表示修改或停歇。
早在2006年左右。网上即出现一个作者模仿《美人坡》结构和构思,重新搞了个长篇三部头的所谓家族命运式作品。读者报告《美人坡》原著作者后,原著作者作了认真比对果然属实,在声明著作权后,那个作者才停止操作。
上述一个接一个的侵权案例,一般都是读者或文友在网上或书上发现后告诉的,还有其他有无类似的侵权行为,原著作者一无所知。
但是当知道了这些侵权案例之后,也成为了原著作者的很大的纠结。这些侵权案例要是一桩桩去维权起诉,不要说进人复杂麻烦的法律程序,要花去多少精力体力成本?连想象都很可拍的!最后审判下来还不知道怎样?想到本人身体和年龄状况都不是很佳的状态,原著作者一直以来只是一忍再忍。
然而任何忍耐都是有限度的。
《美人坡》原著作者对于受侵后续状况一直保持关注。对于至今尚未向原著作者做出道歉和明确改正的侵权者,观其后续发展情况,依然保留着依照法律维权起诉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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