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郑州的最后一晚。
这是我最莫名其妙的一次旅行,因为目的不明。我不知道一路从西安到洛阳再到郑州,我为何而来。
在西安只有一个下午和一个上午的时间。那个下午,我们坐着车,晒着太阳,一路走马观花,直到夜幕降临。我们所住的,竟在六年前我西安之旅的最后一站——沃尔玛。我带他们去回民街,路过钟楼,鼓楼。那时,还没有地下通道,Z带着我一路沿东大街走,没有走进过一家商店。刚离开金华的我,觉得世纪金花很繁华。
我早已忘了Z带我们吃羊肉串是在哪家店,我只记得那时候喝了好几杯酸梅汤,吃了一碗泡馍,还有很多的羊肉牛肉串。这次带同事来到的是平娃烤肉店,点的仍是那几样东西,同事们的口味不一,所以褒贬不一,而我只是觉得酸梅汤太甜,甜的嘴里起腻,害我连泡馍都吃不下去了。价格涨了一倍,再没有了当时两毛吃串串的惊诧。这时候就开始努力回忆我们四个一手肉串一手泡馍的情形,十分满足。
穿行于回民街,居然找不到小Y要我带的杏肉,倒是买了一直想要的皮影。因为《大明宫词》喜欢上皮影,光影里的皮影,艳丽而灵韵。六年前,囊中羞涩,兜兜里剩的钱只够返程,哪儿买得起这样的奢侈品。依稀记得六年前相中的便是这家店的皮影,于是买了一对皮影人儿和一个大番王皮影,很好看,很喜欢。
回旅馆的路上,一眼扫到钟楼小奶糕,竟然价格没有变,仍是5毛一根,真恨不得一手一根。
第二天游赏的是华清池和兵马俑。跟团的唯一好处就是能细致地了解景点的背景,当然只对于像我这样不喜欢认真做功课的假驴而言。六年前写过看兵马俑的感受,六年后没有一点点想写的情绪。和六年前有些不同,现在的一号坑亮堂堂的,让人把千尊兵马俑看得清清楚楚,毫无想像了。
在二号坑和三号坑看到了一些破碎的兵俑,也有完整的,被修复后的兵俑,带着碎裂的痕迹。这些在岁月的刀下留下的伤口,让我心里有疼痛的感觉。始皇是残暴的,但他心里一定有一处十分柔软。他一定害怕寂寞,害怕到需要那么多神态不一的兵俑陪他(同学告诉我那些兵俑的表情不一)。神态不一,是的,他需要那种真实感。如果说他把活生生的人封死以获得一个看上去毫无瑕疵的俑,我也绝对不会怀疑,一个人的残忍与他内心的恐惧成正比。他的江山他的权势他的财富甚至他的爱情终将在他呼吸停止的那一刻灰飞湮灭,他如何能不恐惧呢?他要守住他拥有的一切,千秋万世,而他的错误自此开始,为身后准备越多的人他失去的越多。但始皇终究留下了如此一座瑰宝,令后人惊叹不已。他想留住的,似水东流去,若是灵魂尚在,他必定不安,扼腕长叹。
1号坑是最后才去的。所有的铺垫只为这最后的惊绝。整齐排列气势壮观的兵马俑令我想起那狼烟四起的岁月,战鼓不歇,杀声震天,夕阳如血时,千冢同悲,万骨齐哭,何等的悲壮何等的惨烈。兵马俑是一个王朝的缩影,这些泥石的俑可堪承受那一个如烟花般繁盛的王朝的传说吗?
我看到了那一个微笑的兵俑,这令我兴奋莫名。一直指着他让同学仔细看,证明那微笑不是我臆想的产物。那抹笑意轻若游丝,若隐若现。我确信那是真实的笑容,而非胡子上扬的弧线。他为何而笑呢,塑造他的匠人那时想到什么,是否是因想起在远方为自己守侯的妻小而浮起的温柔笑意呢。笑意在兵俑脸上,匠人心里,我的眼中,而原因已不可考也不必考。
回去的路上,阳光落在连绵的山峰上快活地闪光。我身边坐着一个陌生的女孩子,看上去有些疲惫。车颠簸着,她小巧的头颅慢慢滑向我的肩膀。我僵直着身体,面带微笑。那一刻我仿佛觉得自己把那个微笑的兵俑带到了阳光下,他在我身体的某一处,此刻我们正像恶作剧后的孩子相视而笑。女孩子的脸温润柔软,我的眼睛里有些湿,树下散落的阳光又让我想起了那些破碎的躯体。这时,坐女孩前面的她的男友唤醒她,对我报以一个歉意的微笑。我别转脸,什么都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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