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2012-07-04 17: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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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矿业经济 |
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中锋矿报字(2012)第 005 号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委托,遵循国家有关探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委托评估的“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价估算。现将该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2 层;法定代表人:张梅;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0)003 号;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10000004433460
二、 评估委托方
本次评估系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委托。
委托方一: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举办单位: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 8 号;法定代表人:林建开;单位类型:事业单位;开办经费:贰仟伍佰肆拾万元人民币;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是福建省地矿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于 1971 年起入驻当时的宁德地区,是宁德市唯一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固体矿产勘查、钻探工程、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甲级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以及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勘查、工程测绘等乙级资质,并通过 ISO900 质量体系认证,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勘单位。
委托方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 143 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 8-10 层;法定代表人:罗红专;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叁佰万元人民币;经营类型:电力生产、开发;电力电器设备的销售;对房地产业的投资;水库经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30 日,是由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闽东电力电器厂、福建省闽东水电综合服务公司、闽东电力勘察设计所和宁德地区输变电工程公司五家单位,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初公司正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股票,6 月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 亿股,7 月公司股票发行并成功上市,共募集资金 11.5 亿元。公司现有总股本 37300 万股,其中,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 53.21%;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5.02 亿元,净资产 14.25亿元,资产负债率 43.9%。
三、评估目的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拟以其拥有的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探矿权作价出资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矿业公司,需对上述探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评估委托人提供上述探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四、 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探矿权;探矿权人: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351200800244839;工作区地理位置:福建省周宁县;图幅号:G50E007022;勘查面积:10.52
平方公里;勘查单位: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有效期自 2011 年 8 月 30 日至 2012 年 8 月 30
日;发证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该勘查区共由 24 个拐点圈定,其拐点坐标如下:
1 119°17′00″ 27°00′00″ 13 119°15′30″ 26°58′30″
2 119°17′00″ 26°59′45″ 14 119°15′30″ 26°58′00″
3 119°16′45″ 26°59′45″ 15 119°17′30″ 26°58′00″
4 119°16′45″ 26°59′30″ 16 119°17′30″ 26°58′15″
5 119°16′30″ 26°59′30″ 17 119°17′45″ 26°58′15″
6 119°16′30″ 26°59′15″ 18 119°17′45″ 26°58′45″
7 119°16′15″ 26°59′15″ 19 119°18′15″ 26°58′45″
8 119°16′15″ 26°59′00″ 20 119°18′15″ 26°59′15″
9 119°16′00″ 26°59′00″ 21 119°18′00″ 26°59′15″
10 119°16′00″ 26°58′45″ 22 119°18′00″ 26°59′30″
11 119°15′45″ 26°58′45″ 23 119°17′45″ 26°59′30″
12 119°15′45″ 26°58′30″ 24 119°17′45″ 27°00′00″
(二)、评估对象的登记变动史和评估史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于 2004 年 2 月 26 日首次获得勘查许可证,证号为3500000410041,有效期为 2004 年 2 月 26 日到 2004 年 11 月 26 日,之后五次延续:第一次延续,证号 3500000430507,有效期为 2004 年 11 月 26 日到 2005 年11 月 26 日;第二次延续,证号 3500000530698,有效期为 2005 年 11 月 26 日到2006 年 11 月 26 日;第三次延续,证号 3500000630817,有效期为 2006 年 11 月26 日到 2007 年 11 月 26 日;第四次延续,证号 3500000730654,有效期为 2007年 11 月 26 日到 2009 年 11 月 26 日;第五次延续,证号 T3512011080204839,有效期为 2011 年 8 月 30 日到 2012 年 8 月 30 日,根据闽国土资综[2008]241 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进出管理暂行办法》,本次探矿权面积缩减 20%,由原来的13.20K ㎡减为 10.52K ㎡。自 2004 年至今勘查矿种、探矿权人、勘查单位等均无发生变化。该探矿权没有进行过矿业权价款处置。
五、 评估目的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拟以其拥有的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探矿权作价出资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矿业公司,需对上述探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评估委托人提供上述探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六、 评估基准日
本探矿权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评估报告中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七、 评估依据
1、矿业权评估委托书;2、委托方承诺函、被评估单位承诺函;3、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探矿权证(副本)(证号T351200800244839);4、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福建省周宁县王宿金矿普查工作报告》(2011 年 9月)及矿区实物工作量及附图;5、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 年试用)(2009 年 9 月);6、本公司评估人员实地勘察和搜集的有关矿山勘探的实际资料。
八、 评估原则
1、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2、尊重地质矿产勘查规律和资源开发经济规律的原则。
九、 评估过程
(一)、委托人于 2011 年 10 月与本公司接洽,介绍了本次评估目的,并表达了评估委托意向;(二)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下旬组成本项目评估小组到委托所在地收集有关资料及到矿区周边现场调查;(三)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3 日,评估项目组对该探矿权进行收集资料,分析、归纳,确定评估方案;(四)2011 年 11 月 3 日至 11 月 15 日,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归纳,选取评估参数,进行采矿权价值评估;(五)、2011 年 11 月 26 日,整理出报告初稿并与委托人交换意见;(六)、2011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2 月 23 日,经审查、修改、整理、印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文本。
十、 矿业权概况
(一)、勘查区地理位置及经济
工作区位于周宁县城南西 200°方向,直距
16km,行政隶属周宁县咸村镇王宿村管辖 。 地理坐标 :
宁德--周宁公路经过咸村镇,咸村镇至王宿村有简易公路,公路里程约 10km,咸村镇到周宁县城公路里程约
38km,交通较方便。勘查区属构造侵蚀中低山地貌。北东高,最高海拔标高为 1307.1m,南部低,最低海拔标高为
420.0m,相对高差
887.1m。山脉总体呈北东向展布,地形较陡峻,切割强烈,“V”字形沟谷发育,水系以北西沟谷及北东溪流两组为主。区内覆盖层普遍发育,地表植被茂盛,茅草、灌木丛生。勘查区为亚热带季风潮湿气候。年平均气温
14.8°C,一月份最冷,月平均4.9℃,七月份最热,月平均 24.1°C,年降雨量 2054.8mm,每年 3--9
月为雨季,约占全年降雨量的 80%,10 月至次年 2
月为旱季。当地经济条件落后,以农业为主,粮食有水稻、地瓜,经济作物以茶叶为主。区内劳动力充裕,水、电能够满足矿区需求。
(二)、勘查区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1、1977 年福建省区测队完成福安幅 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
2、1993 年福建省地质勘查技术院完成福安 1:20 万水系沉积物测量,在王宿一带圈出 Au 金异常。
3、2004 年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在该区开展了 1:50000 水系沉积物测量,基本了解区内地球化学特征,并圈定 Au、Ag
等主要组合异常 5 处。
4、2006 年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在该区开展 1:10000
地质填图等工作,大致了解区内地层、构造、侵入岩、矿化蚀变等情况,并初步圈出了 7 条蚀变脉。
5、2009 年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在该区开展 1:10000 土壤化探测量,进一步了解了区内地质、地球化学特征,并圈定 Au、Ag
等组合异常 4 处。
十一、 地质及矿产概况
(一)、区域地质
矿区处于斜滩--黛溪北东向火山喷发基底隆起带与浦城--宁德北西向火山喷发带交汇部位,寿山喷发盆地东边缘。
区域地层不全,主要出露上侏罗统南园组第二段(J3nb)流纹质凝灰熔岩、流纹岩、凝灰岩夹粉砂岩;第三段(J3nc)英安质凝灰熔岩、酸性碎斑熔岩;早白垩统石帽山群上组上段(K1sh2b)流纹岩、石泡流纹岩、凝灰岩、砂砾岩;石帽山群下组上段(K1sh1b)凝灰岩、含砾熔结凝灰岩、英安质凝灰岩、英安岩、流纹岩;石帽山群下组下段(K1sh1a)英安质、流纹质熔结凝灰岩、凝灰岩、凝灰质砂砾岩、砂岩、粉砂岩。前震旦系变质岩在吾凤楼、首章一带呈构造天窗分布。
燕山期侵入岩发育,有燕山早期第一次侵入石英闪长岩(δομ5 )(徐家山岩体);第二次侵入二长花岗岩(ηγ
)(浦源岩体);燕山晚期第三次侵入含黑云母花岗岩(γ3c)(赤路复式岩体、玛坑复式岩体);钾长花岗岩(ξγ3c)(上竹洲岩体)及第四次侵入细粒花岗岩(γ5-3
)等。
区域构造以北东向、北西向为主,次为近东西向、北北西向、近南北向。北东向构造控制南园组火山岩及燕山期侵入岩总体展布方向;北西向构造控制石帽山群火山岩的分布。区域断裂主要有小郭洋、大郭洋北东向压性断裂、界竹—玛坑、杉洋—炉坪北东向压性断裂带、首章南北向压性断裂等。区域矿产以钼、钨、铜为主,其中钼矿床
2 处(赤路中型钼矿床、吴山底小型钼矿床),铜矿床 1 处(禅地),其它钼、钨、铜(多金属)矿点、矿化点近 20
处。矿床成因类型:斑岩型、热液型。
(二)矿区地质
1、地层
区内地层主要出露上侏罗统南园组第二段(J3n )和下白垩统石帽山群(K1sh)。其中金异常主要分布在下白垩统石帽山群
(K1sh)中。
(1)上侏罗统南园组第二段(J3nb):主要分布工作区北部和南东部,出露面积约
2.0km2。岩性主要由浅灰色--灰白色的流纹质晶屑凝灰熔岩、流纹质熔结凝灰岩、流纹岩等组成。
(2)下白垩统石帽山群下组下段(K1sh1 a):主要分布工作区北西部小面积出露,面积约
1.0km2。岩性主要由紫红色凝灰质泥岩夹紫红色含角砾凝灰质泥岩、凝灰质砂岩等组成。与下部南园组第二段呈假整合接触。
(3)下白垩统石帽山群下组上段(K1sh
1b):主要分布工作区北西侧,面积约0.4km2,岩性主要由紫红色、紫灰色的英安质含角砾熔结凝灰岩,夹英安质火山角砾岩、钾长流纹岩等组成。
(4)下白垩统石帽山群上组上段(K1sh
2b):在区内大面积出露,出露面积约10km2。岩性主要由紫灰色、灰紫色流纹岩、石泡流纹岩、流纹质熔结凝灰岩、流纹质晶屑凝灰熔岩、火山角砾岩等组成。
2、构造
区内构造以北东、北西向为主。北东向构造主要有 F1
断裂,该断裂属小郭洋区域北东向压性断裂南西段,区内长长度约 3km。区内蚀变脉受北东向构造控制。
石帽山群与南园组喷发不整合界线呈北东、北西向展布。
3、侵入岩
区内主要见燕山晚期第四次侵入花岗斑岩(γπ53d),呈岩瘤状零星分布工作区的北、西、南部,面积 0.05--0.2km2,岩性为肉红色,斑状结构,基质显微花岗结构,基质为长石、石英,呈显微粒状。斑晶约占 20--30%,以条纹长石和石英为主,斜长石、黑云母次之。岩石蚀变矿化微弱。
4、围岩蚀变
矿区围岩蚀变分为面型蚀变和线状蚀变两种:
面型蚀变:有绿泥石化、高岭土化、褐铁矿化等,该类蚀变较为普遍。主要为原岩受热液影响蚀变而成,原岩组构完好。
线状蚀变有:硅化、绢云母化、黄铁矿化。
5、矿化蚀变脉地质特征
区内主要有 6
条蚀变脉,呈单脉状,北东向展布,受断层控制明显。蚀变主要有绢云母化、黄铁矿化、硅化、绿泥石化。编号为①、②、③、④、⑤、⑥。
①号蚀变脉:由 D160 地质点控制,推测矿脉长度 120m,宽 1.0m,脉产状
110°∠83°,岩性为浅灰绿色绿泥石化黄铁矿化流纹质凝灰岩,黄铁矿呈细小星点状,局部见小团块状,部分已氧化为褐铁矿。
②号蚀变脉:由 D31 及 D34 地质点控制,推测矿脉长度 260m,宽 3--5m,脉产状
280--285°∠62--65°,岩性为灰--紫色硅化黄铁矿化凝灰岩,黄铁矿呈细小星点状,部分已氧化为褐铁矿。
③号蚀变脉:由 D16、D17 及 D37 地质点控制,推测矿脉长度 520m,宽 1-2m,矿脉产状
125--150°∠68--84°,岩性为浅灰色--紫红色硅化黄铁矿化凝灰岩,具石英细脉,呈舒缓波状。
④号蚀变脉:由 D262 地质点控制,见 5 条褐铁矿化石英脉,脉中含蜂窝状褐铁矿,脉长度可见 4--20m,宽
0.2--0.4m,产状 284--296°∠68--84°。
⑤号蚀变脉:由 D56 地质点控制,推测脉长度 60m,宽 1.0m,脉产状
290°∠50°,岩性为浅灰--浅紫红色硅化凝灰熔岩,见石英细脉,宽约 2cm。
⑥号蚀变脉:由 D59 地质点控制,推测矿脉长度 100m,宽 3m,产状不清,岩性为浅灰色硅化凝灰熔岩。
十二、 勘查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1、水文地质
工作区属构造侵蚀中低山地貌。海拔标高在 420.0--1307.1m 之间,相对高差 887.1m,地形较陡,山脉总体呈北东向展布,地形较陡峻,切割强烈,坡度一般为 20--30°,局部 40°。“V”字形沟谷发育,水系以北西沟谷及北东溪流两组为主。流量大,坡降大,切割深,自然排水条件良好。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以泉水形式排泄于沟谷中。工作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2、工程地质
工作区岩石以坚硬岩类为主,岩石结构类型为整体、块状结构,少量为碎裂、散体结构。根据岩石完整程度和坚硬程度以及岩石物理力学指标划分为以下三个岩组:
完整坚硬的工程地质岩组:主要为流纹岩、凝灰岩、石泡流纹岩、熔结凝灰岩、砂砾岩、砂岩、粉砂岩等,岩石新鲜完整--较完整,富水性极弱--隔水,该类地质岩组在区内大面积分布,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半坚硬工程地质岩组:主要为中风化流纹质晶屑凝灰熔岩、英安质凝灰熔岩、花岗岩等。
软弱工程地质岩组:为地表残坡积土、风化岩石,透水性较好--好。总之,区内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3、环境地质
根据福建省地震基本烈度区划,本区地震烈度设为Ⅵ度区,历史上未见超过Ⅴ度地震,区域稳定性好。区内自然边坡稳定,未见泥石流、滑坡等不良地址现象。有害元素、放射性元素含量少。区内环境地质条件属于良好。
十三、 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取
勘查区勘查工作程度处于预查工作阶段。鉴于此,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
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综合分析了勘查区工作情况及提供的资料信息,确定本项目评估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
(二)、勘查成本效用的计算公式
P = Cr × Fn= [∑U i × Pi + C ] × Fi
=1
式中:
P-探矿权评估价值;Cr-重置成本;Ui-各类勘查技术方法完成的实物工作量;Pi-各类地质勘查实物工作相对应的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C-岩矿测试、其他地质工作(含综合研究及编写报告)、工地建筑等间接费用;F-效用系数;F=f1×f2;f1-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F2-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i-各实物工作量序号(i=1,2,3,……,n);n-勘查实物工作量项数。
十四、 评估指标与相关参数的确定
(一)、实物工作量及其现行价格
1、有关实物工作量的确定原则
按照《矿业权评估指南》的要求,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和以往地质工作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凡符合下述原则的,均确定为有关实物工作量。原则如下:
(1)凡以金金属矿为目标矿种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参加现值计算。以往公益性地质工作,不作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现值计算。
(2)凡属于该探矿权勘查区域内有原始正规地质资料实物工作量为有关工作量,勘查区以外或没有原始正规地质资料为依据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现值计算。
(3)凡委托方提供的实物工作量与地质成果中以往地质工作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不符的,取核实后的实际有关实物工作量。
2、本项目确定的实物工作量
根据上述原则,经核实,确定该勘查区内有关实物工作量如下表。
1/1 万土壤测量2 Km2;地质填图10.52 K㎡;水系沉积物测量10 K㎡;土壤样583个;水系样85 个;光谱分析样14个;岩矿鉴定样7 个;报告、设计等1 份
3、实物工作量的现行价格
勘查区所在地理位置位于福建,地区调整系数为 1.2。
(二)、重置成本计算
根据上述原则,按核对后的实物工作量乘以相应的现行价格,求得直接现值成本,直接现值成本即为重置成本。
(三)、效用系数的评判
1、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 f1 ):工作总体按“由点到面,由表及里,重点突破,由点带面“原则进行部署。工程布置基本合理符合有关勘查规范要求。( f1 )取 1.05。
2、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f 2 ):1/1 万土壤测量:开展
1/1 万土壤测量,测量网度为 200×20m,测线方向 135°。野外共采集样品 680 件,其中基本样 646 件,重复样 34
件,占总样品的 5%。采样定位坐标值误差在 2m
内,采样点标志清楚,采样部位合理。采样层位合理,样品采集严格按要求进行,土壤样采集过程一般先去掉表皮腐殖层,在深约20--50cm
左右采集 B 层残坡积土壤样,并去掉碎石、杂物、草根等,采样重量一般在
300--600g,采样物质质量及样品重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基本达到地质目的。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些指导意义。质量系数取值为
1.1。
地质填图:路线布置以能有效控制各种地质界线和地质要素为原则。路线采用穿越法与追索法进行。地质点定位采用 GPS
定位系统结合罗盘交汇、特征地形地物进行定点。位置基本准确可靠,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些指导意义。质量系数取值为
1.0。
1/5 万水系沉积物测量:以 1:50000 军用地形图放大的 1:25000 地形图为主,以 1:10000
地形图为辅。定点据地物、地貌标志确定或用罗盘交汇法进行定位。各个采样点以红纸条作标志,标志较明显。采样部位选择在水流开阔处、河道转弯内侧、大转石后或沟谷底部。区内地形切割较强烈,沟谷坡降较大,水流较湍急,采样物质以砂质淤泥和淤泥质砂为主,采样物质代表性较好,符合规范要求。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些指导意义。质量系数取值为
1.05。
土壤样:工作选择的 Au、Ag、Pb、Zn、Cu、Mo、As、W、Sb、Bi 等 10
种元素的测试方法、检出限、报出率及元素测定方法的准确度、精密度、质量监控情况等。质量系数取值为 1.0。
水系样:符合规范要求。质量系数取值为 1.0。
光谱分析样:布置在 Au
异常高值区范围内,在异常处水沟中取样,将样品淘洗至灰砂,送化验室分析。具体工作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质量系数取值为 1.0。
岩矿鉴定样:选择岩性特征及蚀变类型肉眼不易鉴别的岩石作薄片鉴定,以便了解岩性及蚀变特征。达到规范质量要求。质量系数取值为
1.0。
报告、设计等:基本达到地质目的。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些指导意义。质量系
数取值为 1.0。
经计算,本项目评估各实物工作量的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f 2 )为 1.00。
3、效用系数( F )
根据上述工程部署合理性系数、加权平均质量系数计算得:F = f1 × f 2 =1.05×1.00=1.05。
(四)、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
将上述计算结果代入勘查成本效用法公式进行运算,结果如下:P=Cr×F=74.78×1.05=78.69(万元)
十五、 评估结果
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估算,确定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 78.69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十六、 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评估结果有效期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报告的有效期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二)、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在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时间内,如果委托人的资产具体数量发生变化,委托人应商请本评估机构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项目评估所采用的资产价格标准发生不可抗拒的变化,并对探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本评估机构重新确定其价值。
(三)、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本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的条件下,根据探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来确定探矿权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将探矿权用于其他目的可能对探矿权价值所带来的影响,也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使用。未经委托人许可,本公司不会随意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书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它特别事项说明
(1)本公司只对本项目的评估结论本身是否符合执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定价决策负责。本项目评估结果是根据本项目特定的评估目的得出的价值参考意见,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在评估过程中,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产权依据、地质资料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意隐匿或提供虚假的资料以使评估人员在委估资产产权调查和评定估算中产生误导,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在履行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的有关规定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权属文件进行了关注,但是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定工作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对委托评估资产的权属发表意见。
(4)对资产占有方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评估中企业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出资勘探形成的探矿权需价款处置后方能用于出资。本次委托的探矿权未能提供价款处置的文件及是否存在国家出资勘探的证明,如果该探矿权将来需要进行价款处置,则本评估结论将失效,提醒报告使用人关注。
十七、 评估责任人员
项目负责人:宁 波
评估参加人:宁 波、李彩华、刘硕
报告复核人:董志宾
十八、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签字盖章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 人 代 表:张 梅
中国北京 矿业权评估师:宁 波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矿业权评估师:李彩华
十九、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01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