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评估案例3
收益权益法
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北矿评 [2004] 第001号
评估机构:北京探矿权采矿权评估事务所。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
评估对象: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拟转让其采矿权,由于该采矿权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价值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评估日期:2004年1月15日至2004年3月15日。
评估方法:收益权益法。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600.99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零玖仟玖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北京探矿权采矿权评估事务所(盖章)
二OO四年三月十五日
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北矿评[2004]第001号
受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的委托,北京探矿权采矿权评估事务所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于2004年1月至3月对山犹县白银铅锌矿持有的“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探矿权采矿权评估事务所;地址:北京西城区1号;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325467: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3]009号。
2. 评估委托人
委托人: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地址:福建省山犹县县城。
3. 采矿权人:采矿权人: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为县直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矿山现有在册职工219人,退休人员5人。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于1987年开始基建,对300米标高以上矿体进行地下开采,并建有一座日处理矿石量200吨的选矿厂。
4. 评估对象和范围: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为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3200009940091;发证机关:福建省地质矿产厅。核准开采矿种:多金属;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万吨/年(矿石):矿区面积为0.4352平方千米;有效期限为9年,即自1999年07月至2008年07月。共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300米至+500米标高。
5.评估目的: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拟转让其采矿权,由于该采矿权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价值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6.评估基准日:本采矿权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03年12月31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7.评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5)《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6)《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7)《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8)《矿业权评估指南》;(9)采矿许可证,证号为3600009940091:(10)《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基建探矿储量计算说明书》(福建省地质矿产局一大队二分队于1992年10月);(11)《复审核实“山犹县蕉里白银铅锌矿保有储量”意见书》(闽储审[1995]2号);(12)《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矿区银多金属矿详细普查地质报告》(1984年3月~1989年11月);(13)《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储量地质报告》(福建省赣州市地质队于2003年6月);(14)《<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15)《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初步设计书》;(16)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收集和调查的其他资料。
8.评估原则:(1)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2)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3)采矿权资产持续经营原则;(4)遵守地质勘探规范和采、选设计规范原则。
9.评估过程:(1)委托人于2004年1月初与本公司进行接触,介绍了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的有关情况,形成评估委托意向,并将相关资料提交本公司。(2)2004年1月15日本公司组成评估小组,熟悉相关资料,初步拟定评估方案。(3)评估人员于2004.年1月23日至1月24日进行实地调查,收集有关资料。从1月25日至2月15日,收集、分析、归纳、整理资料,确定评估方案,选取评估参数,进行采矿权价值评估。(4)2月16日至3月5日编写报告初稿并与委托人交换意见。(5)3月5日至3月14日,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必要的修改、润色、印制,最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书文本,并于3月15日提交给评估委托人。
10.采矿权概况
10.1矿区位置与交通:山犹县白银铅锌矿位于福建省山犹县营前镇东南6千米,地理座标为东经114°18'20"~114°19'02",北纬25°53'08"~25°53'47"。矿区面积0.4352平方千米,行政区隶属山犹县营前镇管辖。矿区有简易公路通往营前镇,从营前镇有县级公路经山犹县城直达赣州市,全程138千米;赣州有京九铁路和黄金机场及105、323等国道和外界相通,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10.2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矿区属丘陵地貌,南高北低,南有笔架山,其海拔为815米;西部山峰突起,最高为举岭,海拔为850.38米;北部地势低缓,陡水水库为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矿区属亚热带气候,春季多雨,夏季炎热,有暴雨,秋冬晴朗干燥,降霜期短,冰雪少。矿区地处偏僻山区,人烟稀少,工、农业均不算发达。营前镇为山犹县第一大镇,附近农村的农副产品多在此集中交易转运。镇里有木材加工、砖瓦、碾米、农机和化工等小型企业,近年来兴建了数个小型稀土矿,乡镇企业活力逐渐增强。
10.3矿区地质工作概况:1958年福建省地质局区测大队三分队路线调查发现,进行了三个月短期概查工作;1958年10月福建省地质局九。八大队一分队在该区开展了以白钨、铅、锌为主的详查评价及初勘工作,1961年4月结束工作,并提交了《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钨、铅、锌矿地质初勘报告》,地勘费总投资94.07万元,获原生矿石C2级矿石量2189.7千吨;1984年~1985年,福建省地质局赣南地质调查大队十分队在该区开展了以银为主的地质普查工作,并在1986年~1989年10月在该区开展详查工作,获取C+D级原生矿石量404.06万吨,并提交了详查地质报告
(详见附件);1990年1月~1992年10月,福建省地质矿产局一大队二分队编写了<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基建探矿储量计算说明书》(详见附件),福建省矿产储量委员会以《复审核实“山犹县蕉里银铅锌矿保有储量”意见书》(闽储审[1995]2号)对该报告进行了批复(详见附件);2003年3月至6月1日,山犹县地质队受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的委托,对矿山现保有储量进行核实,并编写了《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储量地质报告》(详见附件),该地质报告于2003年6月通过评审,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对其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认定
(详见附件)。
10.4矿区地质概况:矿区位于遂川一乐安深断裂与大余一南城深断裂之间南西段的营前褶隆段。古生代地层分布广泛,褶皱构造和断裂构造发育,燕山早期岩浆岩广为出露,成矿地质条件有利。
10.4.1地层:矿区出露地层为寒武系上统水石群上岩组,为一套浅变质岩系,属次深海浊流沉积形成的泥砂质碎屑沉积为主的类复理石建造。据沉积韵律及岩性组合特征分两个岩性段,第一岩性段是区内赋矿岩性段,为一套细碎屑沉积类化学沉积,厚度大于246米,岩性以变质细粒石英砂岩、粉砂岩为主,夹结晶灰岩,局部夹砂质板岩,该岩性段含四层灰岩,是已知钨银多金属矿体的主要围岩;第二岩性段为一套较粗的碎屑沉积岩,厚度大于351米,下部以变质中细粒砂岩为主,夹砂质板岩和粉砂岩,上部以变质长石石英岩为主,夹粉砂岩和绢云母板岩。
10.4.2构造:矿区构造主要有褶皱构造和断裂构造,由于区域构造的强烈运动,使矿区形成多期次活动的复杂构造格架,对岩浆的侵入,热液的运移,矿床的形成起了重要的控制作用。褶皱:矿区内发育一组紧密同斜倒转褶皱,平行埂倒转向斜和老窑下倒转背斜,是主要控矿构造,其轴向北北西,轴面倾向东,倾角70。,褶曲枢纽波状起伏,总体往南倾伏。断裂:区内断裂构造发育,主要有北北西向、北东东向、北西西向和东西向四组。各组断裂构造一般具多期活动的特点,对区内矿体、岩浆岩的展布均有一定的影响。其中北北西向断裂为轴向断裂,在成矿期和成矿后均有活动;其余三组断裂构造主要发育在成矿期后,对矿体一般起破坏作用(详见附件)。
10.4.3岩浆岩:矿区西北部出露的岩浆岩为燕山早期营前岩体。岩体侵人于焦里复背斜的轴部,是由同源而不同期次侵入岩组成的杂岩体。
10.4.4矿体围岩及顶底板稳固性:矿体围岩顶底板主要为结晶灰岩、变质砂岩,岩石新鲜或呈弱风化,岩石坚硬,裂隙不发育,围岩抗压强度大,稳固性较好,工程地质属简单型。但部分原生矿与地表垂直间距较小,开采时,坑道围岩受侧向压力,稳定性差,局部可能产生地面沉陷,导水裂隙波及地表,从而使岩、土、水发生一系列变化,应注意防范。
10.4.5水文地质条件对开采的影响:工业矿体大部分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地形条件有利自然排水,矿床充水水源为地下水,直接充水岩层为寒武系上统水石群上岩组变质岩风化裂隙,岩溶含水层,富水性中等。根据资料,水文地质属简单类型。
10.5矿产资源概况
10.5.1矿体分布:矿区内有编号矿体18个,赋存于寒武系上统水石群上岩组第一岩性段与灰岩有关的层位中。已知矿体除SK5E、SK6W两条矿体呈隐伏状态外,其余矿体均在地表出露,矿体地表出露标高470~365米。
10.5.2矿体产状:矿体产状与地层产状一致,走向北北西350°~355°,在平面上近于平行对称延伸。剖面上随褶皱转折而起伏,受同斜倒转褶皱制约,倾向东或北东东,在平行埂倒转向斜西翼(正常翼)倾角55°~65°,倒转翼中的矿体倾角较徒,一般大于80°。
10.5.3矿体规模:SKl、SK1w、SK4、SK5、SK5E、SK6号为矿区主要工业矿体,地表出露标高380~450米,工业矿化主要分布于200米标高以上。矿体延长400~500米,最大延深90~400米,最大厚度13.11米,一般厚度1~3米;其中SKl、SK5两条为矿区主矿体。
10.5.4矿体形态:矿体呈不规则透镜状、似层状、豆荚状、少数矿体呈小囊状。常具分枝复合,膨大缩小,尖灭再现,波状弯曲等现象。
10.5.5主矿体特征:(1)SKl号矿体:位于倒转向斜西翼,LS2灰岩层顶部。矿体走向近南北,走向长550米;倾向东,倾角50°~60°;原生矿体产出标高410~57米,最大倾斜延深395米,厚度变化较大;在北段32线附近矿体最厚达13.11米,往南逐渐变薄为1~2米,矿体平均厚度3.01米。矿体在16线以南受一组东西向断裂破坏,水平断距2~6米,造成矿体分割成零散断块。矿体70%为白钨矿石,30%为银铅锌矿石,矿体较稳定,极少夹石。白钨矿体中矿石平均品位:银46.51克/吨、铅0.513%、锌0.629%、钨0.364%。(2)SK5号矿体:矿体位于矿区中部老窑下背斜轴西翼褶皱倒转翼上,赋存于LS2灰岩底部矿体走向北西350°,走向延长550米,略呈舒缓波状延伸,倾向东或北东80°,局部倾向西,倾角80°~85°。原生矿体产出标高为408~50米。最大倾斜延深370米。矿体厚度6.64~0.22米,平均厚度2.53米;局部呈串珠状透镜体出现。银品位在28线300米标高附近形成富矿地段,品位达450.59克/吨,而往四周银品位逐渐变贫。矿体平均品位:银127.27克/吨、铅1.616%、锌0.941%、钨0.206%。矿体80%为银铅锌矿石,20%为白钨矿石。银铅锌矿石分布于32~20线的200米标高以上,白坞矿石主要分布36~28线200米标高以下。
10.5.6围岩蚀变:区内围岩蚀变有大理岩化、矽卡岩化、云英岩化及绿泥石化。矽卡岩化是本区重要的围岩蚀变,常有钙铁石榴石、钙铝石榴石、透辉石、次透辉石、硅灰石、阳起石、符山石。矿区矽卡岩分为简单(不含水无锰)矽卡岩和复杂(含锰)矽卡岩,矿体主要赋存在含锰矽卡岩中。
10.5.7矿床成因:据矿物爆裂测温,多数为340℃~380℃,矿床为岩浆期后高~中温热液交代似层状矽卡岩矿床。
10.5.8矿床氧化带:矿床氧化带较发育,深度一般20~65米,最深达142.86米。氧化带内的岩石和矿石由于遭受了强烈风化作用,其结构构造和物质组分等发生了巨大变化,结构显得松散,稳固性极差,对矿山开采具有直接影响。
10.5.9矿石的物质成分:(1)矿物成分:主要金属矿物有方铅矿、闪锌矿、白钨矿、磁黄铁矿、黄铁矿、少量黄铜矿、毒砂、白铁矿、辉钼矿、斜方辉铅铋矿、富硫铋铅矿;微量含银矿物为辉银矿,螺状硫银矿、自然银、碲银矿、银金矿。主要非金属矿物:钙铝榴石、钙铁榴石、次透辉石、萤石、石英、方解石,其次为锰铝榴石、钙铁辉石、透辉石、锰钙辉石、硅灰石、锰硅灰石、阳起石、斜长石、绿泥石、绿帘石、金云母、符山石。(2)化学成分:据矿区物质组分大样分析结果,除主矿元素Ag、Pb、zn、wO3外,还有Bi、CA、Sn、Cu伴生元素,其中Bi、Cd元素已达综合回收,CaF2也可综合利用,Bi、Cd主要伴生于银铅锌矿石中。
10.5.10矿石结构构造:(1)矿石结构:矿石结构较为复杂,包括结晶作用、交代作用和固溶体分离作用等形成的结构。结晶作用形成的结构有自形晶、半自形晶、他形晶及包含结构、填隙结构;交代作用形成的有次文象结构、反应边结构、交代残余结构;固熔体分离作用形成的有乳滴状一叶片状结构、乳浊状结构。(2)矿石构造:矿石构造常见有条带状、浸染状、细脉浸染状构造,次为块状、团块状构造,氧化矿石有蜂窝状、土状构造。
10.5.11矿石类型:矿石自然类型分为氧化矿石和原生矿石;原生矿石按矿物组分划分有含银方铅闪锌白钨矿透辉石石榴石矽卡岩矿石、含银方铅闪锌矿透辉石石榴石矽卡岩矿石、闪锌白钨磁黄铁矿透辉石石榴石矽卡岩矿石、白钨磁黄铁矿萤石斜长石石榴石矽卡岩矿石。矿石工业类型:银铅锌矿石、白钨矿石、铅锌矿石。
10.6矿山开发利用现状: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于1987年开始基建,建设生产规模为年处理矿石量6万吨。1990年基建结束,1991年至1992年试产,1996年以前开采矿石量34.6千吨,金属量银:2.09吨,铅:274吨,锌:247吨,钨矿:99吨;1996年至2003年3月底开采矿石量129.15千吨,金属量Pb:1422吨,Zn:1351吨,WO3:329吨,Ag:13.69吨。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在300米中段以上采用平窿一溜井开拓、浅孔留矿法采矿;选矿采用破碎筛分(三段—闭路)
—磨矿分级—选别(混合浮选)
—精矿脱水的工艺流程。矿石开采和选矿不划分银铅锌矿石和白坞矿石,统一开采,统一选矿。
11.评估方法: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及《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鉴于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生产规模和储量规模均为小型,开采方法简单,生产规模小,财务资料不齐全等特点,故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权益法。计算公式为:
Wp=Σ[Epi/(1+r)i]×K
式中:Wp—采矿权评估价值;Epi—年销售收人;K—采矿权权益系数;
r—折现率;i—年序号( =1,2,…,n);n—计算年限。
12.技术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2.1保有资源储量:根据《<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详见附件),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保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见下表:
储量级别 保有原生矿石量(千吨) 保有金属量(吨)
Ag Pb Zn WO3
111b 155
17.76 2002 1384 384
112b 1370
96.26 13553 8272 3633
合计 1525
114.02 15555 9656 4017
12.2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本项目评估依据《<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来确定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资源储量。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指南》,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包括所有的基础储量,即111b和122b的全部,具体如下:矿石量:152.5万吨;银金属量:114.02吨;铅金属量:15555吨;锌金属量:9656吨;WO3金属量:4017吨。储量计算详见附表3。
12.3采选方案: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在300米中段以上采用平窿——溜井开拓,开拓了380米、340米、300米共三个生产中段。矿山采用对角抽出式通风系统,矿坑内积水则通过平窿自流排泄。采矿方法采用浅孔留矿法,采场沿矿脉走向方向布置,采场长度一般为50米,垂直高度40米;漏斗间距5至5.5米,1#矿体间柱宽8米、2#至7#矿体留2米壁柱,底柱高为2.5至3米,顶柱高为2.5至3米;采矿回采率约为85%,矿石贫化率为10%。采场采用中央先进天井通风,采场两端为顺路天井。经测算,要达到年产10万吨矿石量的生产规模,每天采矿和掘进需开动12个凿岩台班。据矿区矿石性质及选矿试验结果,矿山采用破碎筛分(三段一闭路)——磨矿分级(二段一闭路)——选别(混合浮选)——精矿脱水的选矿工艺流程。在混合粗精矿分离过程中,采用亚硫酸纳、硫酸锌和硫化纳作抑制剂,实行无氰分选,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强化银的回收。白钨浮选采用“石灰浮选”法,以731氧化石蜡皂作捕收剂,在常温下浮选。混合粗精矿进行再磨,优先选铅,选锌后抛尾。混合选铅锌的尾矿再进行常温浮选白钨,然后抛弃总尾矿。总体看矿石的选矿性能较好。
12.4采选方案:山犹县白银铅锌矿实际的最终产品为铅精矿、锌精矿和白钨精矿。其中铅精矿含铅、银;锌精矿含锌、银。
根据《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初步设计书》,矿山的精矿平均品位为:铅精矿55%,锌精矿45%,钨精矿65%,铅、锌精矿含银大于200/吨。本项目评估时精矿品位取整数,评估取值为:铅精矿55%,锌精矿45%,钨精矿65%,铅、锌精矿含银大于200/吨。
12.5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等技术参数:根据《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初步设计书》,山犹县白银铅锌矿包含两种矿石,由于在采选过程中两种矿石混合在一起,所以本项目评估时矿石的地质品位为全矿的平均品位。各矿种的品位见下表。根据《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初步设计书》,矿山“三率”指标如下:采矿:矿石贫化率10%,采矿回采率90%,采矿损失率10%。选矿:矿山设计选矿回收率:银82.4%,铅72.9%,锌70.6%,白钨75.85%,详见上表。
12.6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的确定: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评估用可采储量=基础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根据《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初步设计书》,经评估人员向矿山技术人员了解,该矿没有永久性矿柱损失,因此,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的设计损失量不计。采矿损失量根据采矿损失率计算,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的实际采矿损失率为10%(见《福建省山犹县焦里白银铅锌矿初步设计书》),评估时按该采矿损失率计算其采矿损失量;据此,采矿损失量为:采矿损失量=(基础储量一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率=(152.5-0)×10%≈15.25(万吨);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确定山犹县白银铅锌矿评估用可采储量(矿石量)为:可采储量=基础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152.5-15.25=137.25(万吨)。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的计算结果见下表。
12.7生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
12.7.1生产规模:根据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许可证,该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山开采规模为年处理矿石量4万吨,而矿山投产后的年平均采出原矿量均大于4万吨,为5万~8万吨。根据矿产储量、生产规模与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本项目评估时对矿山的生产规模进行适当的调整,本次评估时矿山生产规模按8万吨/年取值。
12.7.2矿山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T=Q/A(1-p)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年);Q——矿山可采储量(万吨);A——矿山生产能力(万吨/年);P
——矿石贫化率(%)。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出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的矿山合理服务年限为:T=137.25÷[8×(1-10%)]=19年。本次评估确定的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的合理服务年限为19年。评估计算期自2004年1月至2023年12月。
13经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3.1销售收入
13.1.1计算公式: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的最终产品为白钨精矿、铅精矿和锌精矿。因此销售收人的计算公式为:年销售收入=∑(各精矿年产量×精矿销售价格)=钨精矿年产量×钨精矿售价+铅精矿含铅年产量×铅精矿含铅售价+锌精矿含锌年产量×锌精矿含锌售价+铅锌精矿含银金属量×铅锌精矿含银售价。
13.1.2产品产量:白钨精矿的品位规格为含WO365%;铅精矿品位规格为含铅55%、含银大于200g/t;锌精矿品位规格为含锌45%、含银大于200g/t。精矿的年产量计算公式为:精矿年产量=年处理矿石量×入选矿石品位×选矿回收率倩矿品位=年处理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综合地质品位×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各产品年产量计算如下(以2004年为例):钨精矿年产量=80000×0.263%×(1-10%)×75.85%÷65%=221.31(吨);铅精矿含铅年产量=80000×1.020%×(1-10%)×72.9%=535.38(吨);锌精矿含锌年产量=80000×(1-10%)×0.633%×70.6%=321.86(吨);铅、锌精矿含银量年产量=80000×(1-10%)×74.767×82.4%=4435.79(千克)
13.1.3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的确定:由于白银铅锌矿自建矿以来,特别是在1996年以后,矿山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基本无财务记录;因此无法从矿产品的销售记录中获取有效的价格依据。本次白钨精矿、铅精矿含铅、锌精矿含锌价格采用《中国有色金属通报》中公布的2003年12月下旬的价格资料(见附件)作为计算依据。即:白钨精矿(65%)2.4万元/吨、铅精矿(55%)3600元/吨金属量、锌精矿(45%)4900元/吨金属量。铅锌精矿含银的取价,根据湖南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4月份白银的价格(1570元/千克)来计算,铅、锌精矿含银的价格按白银价格的90%参与计算,则评估采用的铅、锌精矿含银价格为:1570×90%=1413元/千克
13.1.4年销售收入:以2004年为例,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年销售收入计算如下:年销售收入=(221.31×24000+535.38×3600+321.86×4900+4435.79×1413)/10000=1508.37(万元);销售收入计算详见附表3
14.采矿权权益系数: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有色金属精矿的采矿权权益系数的取值范围为3.0%~4.0%;鉴于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矿体形态复杂,矿体埋藏较浅;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简单,采用平硐开采;矿石选矿性能较好,总体看,其采矿权权益系数宜在取值范围内中等偏高取值,本项目评估时采矿权权益系数取3.6%。
15.折现率:折现率的估算宜考虑到安全利率、风险报酬率等方面的影响。安全利率根据评估基准日执行的200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利率2.79%估算;风险报酬率按矿业投资的风险情况估算,现阶段一般为3%~5%。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本项目取折现率为7%。
16.评估结果: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福建省山犹县白银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600.99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零玖仟玖佰元整。评估结果的计算见附表1。
17.评估有关问题说明
17.1评估结果有效期: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事务所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7.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在本评估报告确认起一年时间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明显变化,或者由于矿山扩大生产规模而追加投资随之造成采矿权价值发生明显变化,委托人可委托本公司按原评估方法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项目评估所采用的资产价格标准或税费标准发生不可抗逆的变化,并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可及时委托本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价值。
17.3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本项目评估结果是以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并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确定的采矿权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将采矿权用于其他目的可能对采矿权价值所带来的影响,也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17.4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和呈送采矿权评估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未经委托人许可,我事务所不会随意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书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本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7.5评估假设条件:(1)本项目拟定的未来矿山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保持不变,且持续经营;(2)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3)以现阶段采选技术水平为基准;(4)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8.评估报告提交日期:评估报告书提交日期为2004年3月15日。
19.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评估人员:(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高级地质工程师)(签名);报告复核人:张刚(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北京探矿权采矿权评估事务所(盖章)
二OO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