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想遇上烦恼事,烦恼事不会因为不愿意不来。
前几天,为了工作上的事驾车出去。来到路口,绿灯已在闪烁,红灯就要亮开,因为右转弯,观察以后便慢慢右转。突然“嘭”的一声,一辆摩托飘然而至,右后侧的车门便被撞了进去。
熄火,停车,看了看倒在地上的摩托,它的主人已经站在一旁。看样子,摩托车撞得也不算厉害,人除了有点皮肉痛苦,其他事情没有多大问题。自认为没有责任,也就没有想到赔偿的必要。然而,对方并不这样认为,有路人也说给他一点钱,赶紧处理了算了。但我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很麻烦,在对方提出报警的时候,我也就不提什么异议了。不久,交警车过来了,一起过来的还有停车场的清障车。交警查看现场,拍照,问明情况后,说了声“明天去肇事科处理”就走了,清障车上的人把摩托车抬到车上,拿上我的钥匙,把车开走了。
随后,我问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他说要去医院看一看。不久,我打电话问了一下情况,他说医生给他拍了片子,让他下午再去看。下午的时候再打电话,结果两次未接。过了一会,电话打了进来,我问情况怎么样,他说是软组织损伤。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先不说谁的责任,只要人没什么大碍,就是万幸。于是约对方次日一早去肇事科处理。
本以为事情会很快能够处理完事,谁知麻烦才刚刚开始。先是对方不接电话,人联系不上事情就处理不了。开始交警打电话还接,后来也不接了。这一待就是四五天。于是找上了相熟的人,找到了村上的书记,终于找到了对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事情总算有了个结果,请保险公司取证,交上停车费、清障费后,把车直接开到汽修厂。
事情算是处理完了,教训却是深刻的。一来开车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尽量远离事故,安全行驶。二来遇上事情不能认死理,这是最重要的。比如这件事情,如果能不认死理,当即达成协议,不仅节省时间,而且代价小。以往曾经常说“不能把一件事处理成N件事”,由于认个死理,这次真的把一件小事处理成不大不上的麻烦事。费功夫费时间费人情不说,从经济上也很得不偿失。想来真是窝囊、泄气,明明是被人家撞了,却要反过来承担责任。不然,再有理,车被开到停车场了,那里不会因为你有理会免除你上交停车费、清障费的义务。相反,一天不处理,那里倒是乐得多收入。到头来,只能低下头来,腆着个脸,非常高兴地承认自己错了。那情景,想想真是滑稽可笑。
前段时间曾看到一辆车后面贴着一张写着“车技差、脾气大”的即时贴,当时也曾感慨一番。经历过这件事情后,觉得千有理、万有理,不出事故,出了事故装孙子才是硬道理。奉劝开车的博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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