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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需要闻过则改的勇气

(2009-02-02 23:27:31)
标签:

房产

利率调整

房贷利率

工行

房价

分类: 时事评论

    据报道,原本计划2月1日起自动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工行跟市民开了个“玩笑”,媒体记者昨日从工行获悉,工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细则还未正式执行,具体时间表待定。与之呼应,各地相继有消费者质疑工行的做法。今天晚上山东电视台《新闻追踪》栏目也以《房贷七折:看得见摸不着的“实惠”》为题对此进行追踪报道。

    存量房贷指的是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此前,工行要求个人住房贷款存量客户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从2月1日起将其优惠利率自动转为七折。一是该笔贷款去年10月27日前已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5%的优惠;二是自利率下浮比例调整日算起,借款人该笔个人住房贷款前24个月内无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贷款存续期不足24个月的,从贷款发放时起计算),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还款记录。

    很明显,工行的做法是不妥的。国家此前已经对“房贷七折”作出规定,按照常理,一家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应该模范地带头执行,但工行为何置国家规定于不顾,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国家政策“打折”,忽悠消费者呢?按照工行的解释,“有关房贷利率调整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调整时间会拖延几日,不过具体执行时间还不知晓,‘等细则确定会再通知消费者’。不过,对于房贷七折利率调整政策是否会发生变化,工行人士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而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工行是“唯一一家还未执行利率调整的银行”。其他银行能够做到的事,为什么工行就做不到?此举不能不令人产行联想,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就是效率低下,能力不足。以此推论,最终受到损害的到底是谁,就需要工行的决策者们仔细思忖一番了。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闻过则改,善莫大焉。上为国家分忧,下为民众解愁,应该是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曾经具有良好口碑和雄厚实力的工行应该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全系统整体给国家政策“打折”,到底是什么性质?工行需要拿出闻过则改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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