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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提示”哪见“爱心”

(2007-05-02 04: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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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

谈天说地

分类: 时事评论
   在县城某大超市前广场上,立着一块金属牌匾,上书“爱心提示”,“提示”的内容是:停车落锁,被盗自负。落款是“某某县某某局”。
  这块牌子伫立在这里应该有段时日了,去年冬天就看到过,看过以后觉得这件提示与其说是“爱心提示”,倒不如说是“警告”。当时想写一下,等再路过这里的时候,那不锈钢的牌子不知什么时候没有了。心想,也许是设置此牌的“某某局”发现这“提示”太没有“爱心”味,把牌子拆了回去换了。这几天再去这家超市,发现原先立牌子的地方重新树起了“爱心提示”牌,上面的内容和原来的一模一样,不禁恍然大悟:原告设置的牌子是被什么车不小心撞倒了,而不是更换了。
  在公共场合,设置一些有警示意义的牌匾,用来提醒人们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避免财物损失也无不可,甚至是必须的,即使这些词语的感情色彩过于严肃。但是,这样的提示为什么硬要加上“爱心”二字呢?加上“爱心”二字,无非是想表达一份温馨,表达一份关怀,让人们感受温暖,感受和谐。但是在这饱含“爱心”的提示下面,却是让人感到冰冷的“警告”内容,作为顾客,你看到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在这“爱心提示”的后面,不就是“看好自己的财物,丢了白丢”吗?这样的“提示”还有什么“爱心”可言?
  不久前,国家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打击盗抢自行车的专项行动,各地破获了大量的自行车失窃案件。据从媒体上看到的信息,我们本地也开展了这样的行动,而且取得了可观的战果。有媒体说,自行车被盗案件经常发生,居民为什么多数并不报案?除去案件破获率低以外,自行车被盗算不上什么大事,不值得报案。就是这样的小事,国家公安部都作出专项部署,开展一场专项行动。这体现了有关部门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而这样一块小小的“提示”牌,为什么不能真正充满“爱心”呢?
  需要说明的是,有关部门设置这块“爱心提示”牌的初衷是好的,是想便民的。如果“提示”不当,这样的“爱心”还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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