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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中国创新90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颁奖典礼”上表示,建设部等部委正在研究收取住房“保有环节”税费问题,以此引导对中小套型住宅的消费。有关人士介绍说,房产在税收方面的税种主要集中在交易环节,而房产持有环节的税种基本没有。目前,住宅建设和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严重,征收保有环节税有利于改变这一现象。
这些做法,是典型的“自己得病,别人吃药”、“先甜后苦,秋后算帐”。商品房的开工建筑是要有一整套程序的,也需要各种各样的批准环节,而这些权力就掌握在建设部门手中。从面上看,出现“贪大求阔”的倾向,虽然有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因素,归根结底,还是主管部门的管理出现了问题。试想,主管单位如果不发建设许可证,不发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开发商能够开工建设、预售?行政许可,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权利,房屋建设已经行政许可,出现“贪大求阔”的现象就不能简单地归罪于地方和开发商。作为房屋开发建设的主管部门,也应该眼睛向内,好好自纠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了。
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征收“保有环节税”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住宅消费,但购买“大房子”的,并不全是“阔人”。增加居住成本只是加重了已经购买了“大房子”居民的负担而已,对于未来的购房者是不是有限制作用也值得商榷,真正想住大房子,具备居住大房子条件的居民,仅仅增加居住成本恐怕是难以实现政策的引导作用的。许可建设在前,约束规范在后,这是正常的程序。问题的关键是“贪大求阔”的责任,仅仅归咎于居住者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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