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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营销策划”,通俗地表述,就是把产品卖出去所要进行的一系列的策略、方案和计划的制定等工作。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研究营销理论的教授麦卡锡(E.Jerome Mccarthy)将营销活动简洁地归纳为4P,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促销(Promotion)、渠道(Place)四个要素。
我们房地产项目营销,虽然策划师们并不是都能说出4P这个基础概念,但是所做的工作基本上也都在这个范畴之中:搞清楚我们到底卖的是什么样的项目,制定价格表,安排各种促销活动,以及选择通过什么渠道来推广和销售。
4P的确是基础,而且很好地涵盖了营销必须的所有内容。但是,正如同一个练功夫的,永远只关注自己的套路,而不是关注这招式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4P的重大局限性在于将关注点都放在了企业、产品和营销组织的自身,而忽略了真正购买你产品与服务的顾客的需求和感受。于是,到了90年代,另一位美国学者劳特朋(Lauteborn)教授提出了与4P相对应的4C理论,即客户需求(Consumer’s Needs),相对成本对于客户的价值(Cost),顾客购买的便利性(Convenience),以及与顾客的双向交流与沟通(Communication)。
http://ww4/large/492c7564gw1eurp3a2cl8j206q0abab0.jpg“以客户为导向”,“一切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这些口号大家都在喊,也不会有人质疑这样的理念,但是,真实的营销策划和执行却往往是另外一种情形。也许人都是自我的,“替别人着想”虽然崇高却违反人的本能。于是,不只在房地产营销领域,对于客户需求、体验和感受,营销者们即使有这方面的研究和考虑,往往也都“浅尝即止”,像蜻蜓点水一般,自然而然地迅速回到自身的范式之中。
说好的C,最后却都是P!
(作者 李国平 高策地产服务机构首席策略官 高策顾问公司董事长 高策地产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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