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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商业模式转变及中国市场价值

(2009-06-05 1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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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顾问软件与服务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  仓剑

  自从封闭的、专有技术的盈利模式诞生那天起,盗版问题就必然会始终伴随软件业的发展。更关键的是,软件与硬件产品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更新换代”成本低、周期短,由此对用户需求的满足更及时和充分。而依赖强制保护力来卖授权和软件拷贝的盈利模式本质是硬件产品模式的翻版,它没有充分利用软件自身的优秀特性,所以建立符合软件产业和用户需求的新盈利模式才是软件产业发展的终身之计。

  产品销售型的公司类似于一个印刷厂,它通过复制一份份标准化的软件拷贝获得盈利;而服务型的公司则类似保险公司,可以从用户那里获得源源不断的服务收入。所以,服务型的公司经营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青睐,甚至房地产商都开始从出售物业向出租物业转型。

  服务收费的模式也逐渐渗透进软件产业。以Google为代表的,依托互联网将软件视作服务工具的一批新型软件服务商已经崛起。Google进行的在线文档服务实行个人用户免费,商业用户50美元/用户/年的收费,从2006年推出到2007年,付费用户规模已经突破800万,占到了Google超过2%的收入,成为微软潜在的有力竞争者。事实上微软也早已将Google视为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Google对以微软Windows和Office产品为代表的传统盈利模式的颠覆酝酿一场软件业的巨大变革。

  Windows和Office成功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良好盈利模式的构建。简单来说,这两项产品的盈利逻辑和方法就是尽一切手段迅速推广产品,培养起用户的使用习惯,在市场层面形成事实标准,通过专有排他的技术和产品来筑高转移成本,将用户控制在微软的产品体系中,然后联盟产业上下游厂商持续性的升级产品,卖授权来获得源源不断的盈利。其关键就在于专有、封闭的产品使用户一旦进入到体系后就再难转移出去。当然微软的产品还是非常符合用户需求的,至少初期是这样,否则在一开始不可能被用户广泛的接受。但是这种模式已经快走到尽头了!

  微软在看到Google们的迅速崛起后,不得不承认了新模式的生命力,并且也开始了新模式的跟进。2000年6月22日,微软公司正式对外宣布其“.Net”战略,利用“.Net”微软也开始把“软件作为服务”看待了。2007年微软进一步推出了“S+S”(Software-+ Service)的战略,将SaaS,SOA,Web 2.0、云计算等相结合,把C/S软件体系与网络社区,单客户端与云端结合起来,将软件与时时更新的互联网服务相结合,使IT技术在选择性、适应性及功能性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用户提供在多种设备上的无缝体验。2008年4月22日,微软首席架构师雷?奥兹(Ray Ozzie)发表了关于微软服务战略的备忘录,首次清晰阐明了微软的全面服务战略。他将微软的全面服务战略核心定为,拥抱两个世界——一个是网络(Web)的世界,一个是设备(Devices)的世界。

  应该说无论是“.Net”,还是“S+S”,都是一个相当令人激动的先进理念和宏大计划。微软在软件产业中发现新趋势,跟进并创造出超越性的理念及产品的能力又一次得到生动体现。不过从当前的财务成果来看,微软的互联网战略或者说新模式的尝试还没有显现特殊的价值和利润贡献。根据微软2009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在线服务业务部门营收为7.70亿美元,增长了14.8%;但运营亏损进一步扩大,达到4.80亿美元,而去年同期运营亏损为2.67亿美元。这一方面固然与在线服务市场仍在发展初期,投入的需求远大于收入的空间,导致亏损扩大,但收入增长的缓慢也不能不说是微软在策略上仍是存在很大不足的。其中更要命的一点我们认为是,从实际的措施来看,微软似乎只愿把中国看作一个人才基地,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产品市场。

  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超过2.4亿全球第一,如果算上移动用户将超过北美总人口数。中国的中小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有4千万家,如果算上基于网络的没有注册的个体商家那数量更是惊人。这样的条件下,微软在推进其新模式的探索时,尤其是Office Live的应用时没有充分验证、测试中国用户的需求是让人遗憾的。

  在这样的转折时期,赛迪顾问认为对于跨国软件企业来说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将中国等新兴市场推到公司未来战略实现的浪尖,成为模式创新和盈利创新的实验基地。而希望在中国等新兴市场上照搬发达市场的模式,走发达市场的老路来逐步演进早已成熟的产品和老的商业模式不但将会错失在这些市场上的发展良机,也会延误微软等各路跨国软件服务商未来战略的落实。

  首先在中国,推动传统盈利模式的困难较大,付出的成本很高。其他市场上定义的盗版在中国不能简单的被看作一种盗窃行为,人际关系在其中也有很大的作用。如果能正确利用非但不会成为软件销售的障碍,反而能从中创造新模式。其次在中国,软件厂商没有太多传统模式盈利的包袱,即传统模式下软件产品在中国的收入还比较低。但这不是极力去推动传统模式的理由,而应该成为极力推进新模式的根据,新的模式在中国市场上的推进对软件产品厂商的冲击较小。再次,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基础、移动通信用户的基础、电子商务的基础、网络广告、网络娱乐等等各方面的基础都是任何软件企业实现向全面互联网时代进军的根本支撑。最后,中国政府对于在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上提供应用和服务,而不是内容的软件厂商,尤其是跨国厂商会有更好的印象。

  总之对于软件厂商而言新盈利模式建构的推进必须坚决,而“更好的选择”就是可以有按照服务收费甚至免费的选择将现有的用户更平滑的向新模式转移。这种过程的创新就是越过让用户成为正版授权的阶段,而直接为具有粘性的大量产品使用客户群体提供免费服务,实践网络广告的商业模式,而实现这种坚决推进的根据地应该首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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