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就业歧视第一案4月13日开庭
(2009-05-10 18: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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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乙肝 |
违规体检乙肝并辞退乙肝携带者员工被起诉
镇江就业歧视第一案4月13日开庭 三大学生起诉精功汽车
北京益仁平中心2009年4月12日
因违规进行了乙肝体检并强行开除乙肝携带者员工,江苏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被三名员工同时起诉至法院。2009年3月2日,该案被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据悉,这是《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镇江第一起就业歧视诉讼案。专家称,在就业形式日渐严峻的今天,用人单位应该严格遵守国家保护弱势群体平等就业权的法律法规,在招、用工过程中平等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以免为社会增加不安定因素。本案将于4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时间:4月13日(周一)下午两点
开庭地点:镇江市丹徒区法院
公司违法体检乙肝 强行开除乙肝病毒携带者员工
周明、王磊和林云(均为化名)分别于2008年4和6月与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的工作期限为3年。2008年7月,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组织新员工到镇江江滨医院进行入职体检。7月17日下午,公司人事部主任来到车间,点了周明、王磊和林云等人名字,当众指出连同周、王、林三人在内的五名员工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要求他们次日到镇江第三医院(又称传染病医院)复查。其后,三人多次与公司人事部有关领导交涉,希望公司能够让他们继续上班。然而,他们的努力无济于事,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仍然强行将三人开除。
力争平等就业权
公司的体检结果出来后,加之在同事们的面前被公布了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隐私,三人面临着来自公司和同事的极大压力。尽管如此,三人仍然据理力争,要求公司给予他们平等就业的权利。三人分工合作,对国家在乙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医学方面的指导文件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并将这些文件拿给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希望他们对乙肝有正确的认识,同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们做为乙肝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但是,几天后他们三人同时收到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的通知书,被责令立即离开公司。陷于无助的三人找到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向他们寻求帮助。在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帮助下,周明、王磊和林云三人委托江苏省虎踞律师事务所的张赞宁律师向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侵犯了三人的平等就业权,构成就业歧视行为;并要求被告就歧视行为向原告公开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法律明确保护乙肝携带者 反就业歧视诉讼多胜诉
本案三位原告的代理律师,江苏虎踞律师事务所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认为,卫生部2006年发布的相关文件早就确认了乙肝只通过血液、性和母婴传播,日常工作生活中不会传染;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2007年5月联合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已经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进行乙肝体检。因此,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就业协议的约定,同时也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严重打击了原告就业信心,更使原告在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在当前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如果就业歧视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必然使得弱势群体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这不仅使得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更加艰难,而且更易使他们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公平公正。”
据著名反歧视公益人士、全国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版主陆军先生介绍,我国有近一亿乙肝携带者,由于社会对乙肝的普遍误解和歧视,乙肝携带者在社会生活中遭遇诸多困难,最为严重的是在就业中遇到的不公平对待。很多乙肝携带者在求职时被拒录,或者因体检查出乙肝阳性而被单位辞退。由于以往没有有力的法律保护,绝大多数乙肝携带者在受到歧视之后都选择了忍气吞声。随着《就业促进法》和其他一系列保护乙肝携带者平等就业权政策的出台,乙肝携带者的就业环境大有改观,越来越多的乙肝携带者开始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张灵继女士是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项目负责人,她全程协助了本案的原告,据张灵继女士介绍,“2008年以来,北京益仁平中心在全国多个省市协助了乙肝携带者起诉歧视企业,绝大多数案件原告胜诉,或者被告企业主动对原告进行了赔偿,总的赔偿金额已近六十万元。这些反歧视诉讼有效的扩大了相关保护性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也大大增强了乙肝携带者的就业自信心”。
“《就业促进法》生效后,全国其他省市的乙肝歧视诉讼案全都胜诉了,相信本案也不例外”,张灵继女士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