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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遗产引发家庭官司

(2008-01-09 09:10:56)
标签:

文化

分类: 媒体点评
   继母悔约状告养子养女要求重新分割 省高院将对该案进行审理   一位事业如日中天的企业家因病意外身亡,留下巨额遗产。围绕巨额遗产的分割,武威市华都工贸集团的原法人亲属展开了争夺,随着企业家长女和儿子被继母告上法庭,这起巨额遗产纠纷案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1月3日,记者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巨额遗产纠纷案进行了采访。

  中年企业家突然病故

  “我和弟弟都没有料到,父亲的这笔巨额遗产留给我们的不是快乐和幸福,而是恐惧和辛酸……”1月3日,面对记者的采访,武威市华都工贸集团原董事长姜春年的长女姜萍痛苦不堪。25岁的姜萍目前是武威市某单位一名职员。姜萍告诉记者:“父亲姜春年从简单的铁器加工开始,最终创办了华都工贸集团,公司下设武威华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多家控股子公司。”姜萍说自己最不想提起的还是父亲的突然死亡:“2006年,父亲开始感觉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父亲患了胆结石。同年9月,父亲在武威某医院进行了胆结石的微创治疗手术。但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父亲手术后康复的效果并不理想,开始表现为腹部肿胀,并伴有间隔性的发烧发抖。随后父亲被转院至兰州一家大医院治疗,2006年9月22日凌晨,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时年仅47岁。”

  亲属签下遗产分割协议

  “父亲去世已一年多了,但我时刻在经受着丧父之痛的煎熬,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2007年9月下旬,我和弟弟突然接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份应诉通知书,与自己朝夕相处多年的继母———父亲公司现今的“掌门人”王新花悔约将我和弟弟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分割巨额遗产”。1月3日,记者看到这份由王新花、姜萍和姜智等人在2006年10月18日共同签订的协议,王新花在见证律师询问笔录中称:“虽然母公司及几个子公司我都占有一定的份额,但为了家庭的和睦,我愿意放弃共同财产权,将上述财产全部作为姜春年的遗产,按照我们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当时,在律师的见证下,王新花与姜萍、姜智达成如下协议:“位于武威市区东大街暑东巷的房产,由姜春年长女姜萍继承,协议订立后交付姜萍实际经营管理。家庭目前的住宅和姜春年旗下的独资公司等几家子公司不进行分割,其它公司财产和车辆都作为姜春年的遗产按以下比例分配:继母王新花占35%的股权,她14岁的儿子小军(化名)占15%、姜春年的长子姜智占40%、长女姜萍占10%。”协议还规定,小军尚未成年,其所占股份暂由王新花代为管理。随后,各股东还协商决定由王新花任华都工贸集团及其它几个子公司的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姜智任总经理兼财务科长。

  继母悔约要求重分遗产

  2007年8月22日,王新花以“2006年10月18日签订的股权继承分割协议显失公正”为由,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重新进行遗产分割。王新花在起诉书中诉称:“自己与姜萍、姜智签署财产分割继承协议书时,是自己在精神状况不佳时,将自己的财产亦作为姜春年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违反了民事法律有关继承的规定,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原来的协议,重新进行遗产继承分割,并由被告姜萍和姜智承担有关诉讼费用”。

  近日,记者与华都工贸集团现任董事长王新花取得电话联系,王新花以最近工作忙为由,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王新花表示:该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法庭审判之后,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记者了解到,2007年10月下旬,曾代理国内多起著名案件的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飞抵甘肃,为被告姜萍进行全权代理。张起淮律师综合分析后认为:这起案件在甘肃乃至全国都是法律标底比较大的遗产纠纷案件,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张律师认为,这起遗产纠纷案的焦点主要是由谁来继承?继承多少?据了解,该案将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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