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日)上午,音乐组合“超级玛丽”煤气中毒事件家属状告朝阳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案,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发回一审朝阳法院重新审理。原告代理律师张起淮认为,案件结果可能逆转。
一审认为警方处置无不当
去年3月2日,音乐组合“超级玛丽”成员罗惊、韩萱在租住地洗澡时煤气中毒。朝阳公安分局潘家园派出所民警赶到后,“超级玛丽”的朋友、报警人刘然提议破门施救,未被警方允许。
去年10月15日,罗惊死亡,韩萱一直神志不清。
韩萱、罗惊的父亲韩洪振和罗锦松提起诉讼,状告朝阳警方的行为涉嫌行政不作为,索赔1000多万元。
朝阳法院于去年12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书认为,警方强行破门属非常规措施,此案中,民警通过询问报警人刘然和现场查看所掌握的情况,未得出存在危险的可能性,采取这一非常规措施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警方的处置并无不当。法院因此驳回了原告起诉。
原告韩洪振和罗锦松当即提起上诉,历时近一年,二中院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按照规定,此案发回朝阳法院后,将由审监庭组成合议庭审理。
原告要求鉴定证人笔录被拒
昨日,二中院在行政裁定书中,作出发回朝阳法院重审的裁定结果。这就意味着,此前朝阳法院作出的相关行政判决书被认定为错案。
但发回重审的裁定书载明的理由很简单,即“经审查,该判决程序不当”,未详述不当原因。昨日,记者致电二中院行政审判庭,案件审判长拒绝接受采访。
原告代理律师张起淮昨晚转述法官的话说,法院主要依据原告上诉意见,作出了“程序违法”的裁定。
上诉状提及的关于程序违法部分中,警方提供的两个关键证人———报警人刘然和房东裴国爱的询问笔录被指作假。两份笔录被认为是案件的关键证据。
笔录记载,在二人回答完“没有补充”后,又出现了新的问话内容。刘然笔录中出现的是“就是不能肯定她们是否在屋中。”裴国爱的笔录则出现了“早晨民警打电话,我说她们在外面,没事,因为她们经常不回来。”
张起淮曾申请朝阳法院对这部分内容做书写时间鉴定,但被拒绝。张认为,被询问人在回答“没有补充”后,不应再出现新的问话,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行书写一份笔录。如书写被鉴定为后添加的,那么朝阳警方涉嫌作假证。(记者崔木杨)
(责任编辑:杨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