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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敏《追梦》案,被告找的拒付理由

(2007-07-05 09:34:18)
分类: 新闻报道
 
http://2008.sports.tom.com/uimg/2007/7/4/zhangtao/1183559471004_21240.jpg
   
    TOM体育讯 7月4日下午2点,高敏状告上海文艺出版社追讨稿费一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双方进行了辩论,在听取了两方的陈述后,最终法庭表示:法院将十天的时间内将给出最终的审判结果。
    据高敏的代理律师张起淮介绍,在下午的审判过程中上海文艺出版社派出了两位代理人出庭,并当庭陈述了出版社未支付高敏自传《追梦》一书稿费的三点理由:
    理由一,当时与上海文艺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的并非高敏本人,而是高敏委托一名代理人与其签订的出版合同,所以出版社不应该支付高敏稿费。
    理由二,出版社表示,《追梦》一书中所使用的有关高敏的照片和图片在印刷时并没有“高敏提供”或“高敏授权”等字样,书中使用这样的照片日后可能会涉及到侵权行为。
    理由三,上海文艺出版社在北京下设有办事处,北京办事处仍拖欠上海文艺出版社一笔投资款项,出版社表示,高敏的稿费由北京办事代为支付。
对于出版社给出的这三点理由,高敏认为,这些都是出版社的无理取闹并进行驳斥。
    高敏说自己与当时签订合同的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自已有权利收取稿费。高敏还表示自己当时拿给出版社的照片都有自己的签名,对于照片的出处和用途也做了说明,只是出版社自己没有将这些“授权”的字样印上去,“难道我会状告自己的代理人侵权使用我的照片吗”?高敏说。对于北京出版社支付稿费的问题,高敏更是觉得可笑:“当时签订合同的是上海文艺出版社,我没有理由找他们的北京办事处去要稿费。”
  “据我们所知,《追梦》已经卖出了六万本左右,但是出版社在法庭上只出示了一张两万本的单子”高敏的代理律师张起淮说,张律师同时还表示,如果高敏胜诉,那么出版社将赔付高敏将近二十万元左右的稿费,再过十天左右的时间法院就会有审判结果,介时孰胜孰败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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