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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矮个儿卖“大郎炊饼”“高”人也受伤

(2006-09-12 20:52:19)

http://fzwb.ynet.com/img.db?13035734+s(300)

插图/晓武

    饮食公司欲打“大郎”牌专招1.4米以下员工旨在解决特殊人群就业及扩大产品知名度实现双赢———

  从人力资源角度看歧视残疾人现象,一般指的是不聘用残疾人。

  但日前,重庆一家饮食公司却反其道而行之,专门招聘身高在1.4米以下的小个子员工,且侏儒、佝偻病患者均可。

  也就是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就业权,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都是违法的。

  因而,大郎公司以招矮、聘用残疾人为卖点,并直接将其与历史上的贬义人物“武大郎”直接联系起来的方式招聘员工,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歧视行为。

  只招“武大郎”对正常人构成就业歧视

  目前在社会中比较突出的就业歧视有户口歧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经验歧视、身高歧视、健康歧视等形式。

  金律师认为,大郎公司专门招用矮个子、残疾人的做法对其他正常劳动者也构成就业歧视。

  金律师分析说,从表面上看,大郎公司是在保护残疾人和矮个子的就业权利,但通过有关就业歧视的特征来分析,大郎公司招录矮个子和残疾人的做法,必然将大多数正常劳动者拒之门外。

  因为,对拟招聘的人员加以限制,而这种限制是与应聘者的个人劳动能力无关的,同时,这一限制必然使很多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受到影响,也造成大多数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被侵害。

  金律师强调,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不仅仅是指反对歧视特定的人群(包括残疾人,女性,少数民族等),也包括反对为保护特定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大多数人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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