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接待了北京一家连锁店大酒家的法律咨询。这个著名酒家,菜肴很好!我曾经和朋友在那儿聚会。正当他们生意红红火火,蒸蒸日上的时候,楼房的主人又悄悄的引进了另一家连锁店大酒家。先前的那家酒店,原先签订的合同期为十年,刚干了四年多,就要被另一家酒店挤的冷气冒暖风,车位不够用。并且,后者的广告牌要加在前者的上面。为此,后者开业叫来上百人,前者也出动几十人,大打出手。结果,警察来抓走前者六人,后者九人。
好在前者和房东签有书面合同,合同写明了争议解决:交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我做为国际仲裁委仲裁员,武汉仲裁委仲裁员,认真的解答了他们关心的仲裁相关问题。
咨询结束了,两家著名连锁酒家冲突事件和酒家与房东的纠纷却让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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