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飞行员跳槽事件接二连三,反应出的问题有六个:一是中国迅猛发展的航空业急需人才;国有航空公司的飞机翻了数翻,但飞行员的人数增长与此不成正比。二是飞行员的培养途径出现多个问题;运力增加,航校培训能力没有增长,民办航校刚起步,经费师资力量弱。三是民营航空公司如雨后春笋的异军突起,竞争激烈;直接冲击了天下老大四平八稳的国营航空公司。四是航空业中的劳动市场混乱无序,劳动报酬差异太大,引发了飞行员队伍的纷纷流动。五是民航总局引导不力;没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出台,民航系统没有适应自己行业劳动特点的用人用工制度和规定。六是飞行员的劳动争议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最高法院关于处理飞行员跳槽的规定,太单调,太笼统,带有明显的国有行业保护痕迹,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显得不合理。如培训费的支付和数额,对于来自解放军空军的飞行员是否支付给军队?在原航空公司干了多年是否还要按照70-210万计算。
总之,航空业飞行员的劳动争议问题,已经到了非重视不可,非解决不可的程度了。否则,不仅影响我国航空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航空飞行安全,危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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