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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余秋雨先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的博文,在他的新浪博客引起强烈反响。读了他的文章,感觉在一种表面的公正背后,那种下意识潜藏的文革时期“石一歌”表达话语里的“祸心”已经暴露无遗。
余秋雨先生所看到的海外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那里面的新闻镜头又是什么样子的镜头?但一开始都已经被他的“反华媒体”所一言以蔽之了。那些镜头是真实拍下来的,还是另有问题?无论什么样的媒体,作为新闻记者的责任与良知,首先是客观报道,用真实的新闻镜头来记录正在发生的事件。他们由此会表达自己的一些观点,作为一家之言,本来无可厚非。如果一味地用当年“石一歌”的文革思维上纲上线,并将其定性为死心塌地的所谓“反华媒体”,就显得太强词夺理了吧,也太不自信了吧?
鲁迅先生说过,哈巴狗往往比主人还要严厉。余先生作为文化界人士里的代表,理应凭良知和胆识,在这种时候铁肩担道义,尽可能去为民请命。尤其,在政府仍然未于定性的灾民情愿事件,为了某种原因,竟然做出如此的含泪告白,其意欲何在?文人在国难面前本应扮演的角色,并非如此简单吧?仅仅去做单纯看主人行事的“哈巴狗”很容易,基本上不用脑子就可以,但那些文化符号所具有的意义也就一文不值了。余先生的独立思考,就是对国外媒体对华“诬陷性”的那漏洞百出的四点吗?“反华媒体”说众多学生遇难,“是天灾更是人祸”,这难道也是全部的诬陷?余先生应该知道灾区损失最惨重的就是学校,而个别如刘汉希望学校,为什么在这场大地震中没有倒塌啊?那些倒塌的校舍,当然是天灾,但也有人祸的因素吧?其中有无人祸,受难者希望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进行相关的问责,何错之有?
法院受不受理遇难学生家长的申诉,远在上海的余先生怎么就那么义正词严地说已经受理了。“反华媒体”的不受理说,固然不能轻信,但余先生的受理说根据又何在?既然,法院已经受理遇难学生家长的申诉,那这些学生家长又为何“闹事”啊,不是吃饱了撑着吗?余先生一口咬定,法院已经受理了,是学生家长不顾大局“瞎闹事”。外国媒体被余先生先入为主地定调为“反华”了,而且还诬陷中国法院不受理,其根据何在?新闻的真假,余秋雨先生说了算吗?让当地法院或相关部门查明学校房屋十多秒内最快倒塌的真相,有什么错吗?
另外,有五个海外记者被短暂拘留的消息,也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吧?也许是相关部门做法律范围内的盘问或质询,这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另有原因,也应该由相关法律部门来澄清。谣言止于公开。余先生不问青红皂白地将其越俎代庖地予以定性,是不是多此一举呢?既然没有任何证据反证,怎么可能凭臆测而强行先入为主地定性呢?难怪,文章一发出来,引起网民大哗,甚至骂声一片。“地震使中国民主了吗”,原本一句追问,却也成为余秋雨先生诬陷之说的有力证据了。
是的,发生这么大的灾难,可以说是1949年以来破坏性最严重的一次,比1976年唐山地震还要厉害。虽然人员伤亡没有唐山那次多,但也是惨绝人寰。政府的第一要务,当然是是救灾。这次政府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都是让世界刮目相看的。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海外国家和政府都对中国的这次救灾有诸多的正面评价。当前的堰塞湖泄洪,这类次生灾难,上面还下派了纪检部门,强大的纪检力量正在审视着可能出现的贪腐,难道这些反贪的纪检人员也是制造麻烦者?各司其职的意义正在于此。舆论监督,尤其包括公民的维权表达,甚至于表达不同的观点,都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容许的,不能听不进去就上纲上线,用文革思维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早已行不通了。同样,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他们的人生也因为孩子的失去几乎等于失去了所有的一切。也许,他们这样的追问,对于有关部门来说,来得还不是时候,甚至于“添乱”了。可是,他们有权利追问。余秋雨先生深信的他们的孩子已经成为天上的菩萨,但他们更关心那场悲剧形成的人为因素。真相,也和添不添乱没有关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讨一个公道,也是为他们的孩子乃至天下的所有孩子讨一个公道。事实证明,没有健全的法律和法治,更多的贪官,更多的腐败者还会肆无忌惮地制造新的“人祸”。
灾区政府无法腾出手来处理遇难学生家长问题,这也许是一个事实。但余先生应该知道道义公理所在,要不然中央有关部门不会派出调查组调查取证。处理学校伪劣工程、学生遇难遗留问题与救灾,实际上是由不同的部门来处理的。在人神共愤的目光中,在全世界的媒体关注下,让那些造伪劣工程的建设者与官员曝光,给世人一个开放中国的务实形象,何乐而不为呢?
对外媒的一味敌意,是不自信的狭隘表现。而余秋雨所做的也正是源于传统文人所固有的家国情结,但也得有个度,比如“民为贵,君为轻”的人本主义思想,在他那里就成为另外从前的“石一歌”的文革样子。难怪当今一些吃香的文人在下层平民中的口碑比鲁迅先生笔下的“哈巴狗”还不如啊。余先生不断地在世界各地走来走去,可他真正有一颗和世界一样博大的心胸吗?但愿他能听得进不同的意见,在新的文化苦旅中会有新的文化超越。
余秋雨先生所看到的海外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那里面的新闻镜头又是什么样子的镜头?但一开始都已经被他的“反华媒体”所一言以蔽之了。那些镜头是真实拍下来的,还是另有问题?无论什么样的媒体,作为新闻记者的责任与良知,首先是客观报道,用真实的新闻镜头来记录正在发生的事件。他们由此会表达自己的一些观点,作为一家之言,本来无可厚非。如果一味地用当年“石一歌”的文革思维上纲上线,并将其定性为死心塌地的所谓“反华媒体”,就显得太强词夺理了吧,也太不自信了吧?
鲁迅先生说过,哈巴狗往往比主人还要严厉。余先生作为文化界人士里的代表,理应凭良知和胆识,在这种时候铁肩担道义,尽可能去为民请命。尤其,在政府仍然未于定性的灾民情愿事件,为了某种原因,竟然做出如此的含泪告白,其意欲何在?文人在国难面前本应扮演的角色,并非如此简单吧?仅仅去做单纯看主人行事的“哈巴狗”很容易,基本上不用脑子就可以,但那些文化符号所具有的意义也就一文不值了。余先生的独立思考,就是对国外媒体对华“诬陷性”的那漏洞百出的四点吗?“反华媒体”说众多学生遇难,“是天灾更是人祸”,这难道也是全部的诬陷?余先生应该知道灾区损失最惨重的就是学校,而个别如刘汉希望学校,为什么在这场大地震中没有倒塌啊?那些倒塌的校舍,当然是天灾,但也有人祸的因素吧?其中有无人祸,受难者希望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进行相关的问责,何错之有?
法院受不受理遇难学生家长的申诉,远在上海的余先生怎么就那么义正词严地说已经受理了。“反华媒体”的不受理说,固然不能轻信,但余先生的受理说根据又何在?既然,法院已经受理遇难学生家长的申诉,那这些学生家长又为何“闹事”啊,不是吃饱了撑着吗?余先生一口咬定,法院已经受理了,是学生家长不顾大局“瞎闹事”。外国媒体被余先生先入为主地定调为“反华”了,而且还诬陷中国法院不受理,其根据何在?新闻的真假,余秋雨先生说了算吗?让当地法院或相关部门查明学校房屋十多秒内最快倒塌的真相,有什么错吗?
另外,有五个海外记者被短暂拘留的消息,也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吧?也许是相关部门做法律范围内的盘问或质询,这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另有原因,也应该由相关法律部门来澄清。谣言止于公开。余先生不问青红皂白地将其越俎代庖地予以定性,是不是多此一举呢?既然没有任何证据反证,怎么可能凭臆测而强行先入为主地定性呢?难怪,文章一发出来,引起网民大哗,甚至骂声一片。“地震使中国民主了吗”,原本一句追问,却也成为余秋雨先生诬陷之说的有力证据了。
是的,发生这么大的灾难,可以说是1949年以来破坏性最严重的一次,比1976年唐山地震还要厉害。虽然人员伤亡没有唐山那次多,但也是惨绝人寰。政府的第一要务,当然是是救灾。这次政府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都是让世界刮目相看的。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海外国家和政府都对中国的这次救灾有诸多的正面评价。当前的堰塞湖泄洪,这类次生灾难,上面还下派了纪检部门,强大的纪检力量正在审视着可能出现的贪腐,难道这些反贪的纪检人员也是制造麻烦者?各司其职的意义正在于此。舆论监督,尤其包括公民的维权表达,甚至于表达不同的观点,都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容许的,不能听不进去就上纲上线,用文革思维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早已行不通了。同样,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他们的人生也因为孩子的失去几乎等于失去了所有的一切。也许,他们这样的追问,对于有关部门来说,来得还不是时候,甚至于“添乱”了。可是,他们有权利追问。余秋雨先生深信的他们的孩子已经成为天上的菩萨,但他们更关心那场悲剧形成的人为因素。真相,也和添不添乱没有关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讨一个公道,也是为他们的孩子乃至天下的所有孩子讨一个公道。事实证明,没有健全的法律和法治,更多的贪官,更多的腐败者还会肆无忌惮地制造新的“人祸”。
灾区政府无法腾出手来处理遇难学生家长问题,这也许是一个事实。但余先生应该知道道义公理所在,要不然中央有关部门不会派出调查组调查取证。处理学校伪劣工程、学生遇难遗留问题与救灾,实际上是由不同的部门来处理的。在人神共愤的目光中,在全世界的媒体关注下,让那些造伪劣工程的建设者与官员曝光,给世人一个开放中国的务实形象,何乐而不为呢?
对外媒的一味敌意,是不自信的狭隘表现。而余秋雨所做的也正是源于传统文人所固有的家国情结,但也得有个度,比如“民为贵,君为轻”的人本主义思想,在他那里就成为另外从前的“石一歌”的文革样子。难怪当今一些吃香的文人在下层平民中的口碑比鲁迅先生笔下的“哈巴狗”还不如啊。余先生不断地在世界各地走来走去,可他真正有一颗和世界一样博大的心胸吗?但愿他能听得进不同的意见,在新的文化苦旅中会有新的文化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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