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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西关小学出土的晚清河工碑

(2022-05-27 16:20:44)
标签:

郓城

西关小学

晚清

河工碑

黄河

分类: 生活情趣

石碑原文:

……为催工,又令寿张民……是工约计六。交京钱一万一千余串,一年……听民自便,原不与。

惟查堰基虽不在郓境,然既有成说……令峻工,计共缴京钱五百

五十六串欠(也可能是“零”字-卢注)银,同(参考后文“张愫”,此处应为“张”字-卢注)愫算明为大粮地,业已清楚。庄更名应请豁除,所有钱文,除支付夫查减等一百七十余串,余三百八十余串,由生等存钱店。

仁天卸任韩主署县。七年,韩会同范、寿三县审明连字庄,更名统算。除张愫已支外,尚欠四千余串,谕令如数措交,当(交?-卢注)五百余串。

十年,范民赴京上控,经前抚宪陈委前道宪李查勘堰基,自直隶东明盛起,历开州、濮州、范县,至寿张赵家堌堆止,约长二百五六十里(碑文模糊,看似“一”字,依东明至梁山段实际距离断为“二”-卢注)。

郓城工即在范县境内,阳谷(疑为“工”字-卢注)即在寿张境内,均已一律修成,惟表抚宪奉明在于赈捐项下拨银二三千两,发给各县办理。

前县筑守不便,请将津贴银两

民自领,情愿再帮助京钱

本年仁天再任,四月传集首知,奉府宪札饬从罗楼至虎(前三字疑为“黑虎庙”-卢注)段不得阻挠误工,旋准委王统移会先派五千四百丈,三千丈,派修并委王陈游戎章会商,前生等伏请……工,查工段既不在郓境,应认修,即领认修,亦应……且即令于箕山前。经道宪验明,郓工……步,即令有涉前系……。


卢明分析:

一、碑出土位置。本碑于2021年出土于郓城县西关小学建设工地。

二、碑的制式。该碑找不到碑文标题、文首和文部,疑为两联碑或两联以上碑,这次出土应当是其中之一块,无法得到全文。

三、碑字状态。该碑虽石块完整,但石块中部文字多被磨没,故只能辩识部分碑文。当然,可据辨认出来的文字,结合黄河治理的相关史料,对所写内容加以分析推断。

四、立碑年份。未找到该碑的年款。根据碑文,推断应为清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黄河在铜瓦厢决口回归山东故道以后之清晚期,大致在同治或光绪年间,因为,黄河民埝(后来加固为现黄河大堤)及金堤(障东堤)主要修筑于这段时间。最大可能在光绪年间。碑文中提到“前抚宪陈”,咸丰之后,陈姓山东巡抚(抚宪)仅陈士杰一人,他于光绪八年(1883年)十二月至光绪十二年(1886年)五月在任。以此推断,此碑刻立时间,当在光绪十二年之后。当然,碑文所叙史实皆在此之前,因碑文中,有“七年”“十年”字样,可知所述事件是个跨年的过程。

五、碑文内容。碑文所记,系黄河堤防修筑相关情况:

1、所修堤防。因碑文提到“自直隶东明盛起,历开州、濮州、范县,至寿张赵家堌堆止”可知主要是黄河民埝(现黄河大堤前身)。当然,所记之事,也不排除哪一次涉及金堤,因为碑文中提到“箕山”。若那三个模糊之字果为“黑虎庙”的话,就更能说明问题,因为,箕山、黑虎庙皆在金堤沿线。

2、郓城施工地段在范县境内:“郓城工即在范县境内,阳谷工即在寿张境内,”“罗楼至……段不得阻挠误工”。清末罗楼村系范县所辖。这可能是其中的一次。至于长度,碑中记:“旋准委王统移会先派五千四百丈”,所记长度以米计算就是17820米,近36里,说明本句所记的这一次工段不算短了,只是不知本句记的是哪一次。

3、所修之堤不在郓境。清末,沿黄一带现李集西部罗楼等村属范县,黄集镇大部及侯咽集北部属寿张,另有零星阳谷飞地,郓城只有刘肖仁等一两个村临黄河,这可能是碑文说“堰基不在郓境”的原因。丽远乡挨着赵家堌堆村,但本碑文字记得清楚:“寿张县赵家堌堆”。丽远乡是远离郓城本境而孤悬寿张境内,所辖村庄零星分散,与黄河河道之间一般隔有寿张村庄的土地。当然,全面地看,清末的河堤有在郓境的堤段,官修的金堤就自郓境穿过,但本碑文没有修金堤郓城段的文字,只能看到“工不在郓境”。正因如此,我们说本碑文所说工项,应是主要是加筑北部的民埝。即便那时金堤也修了部分堤段,比如提到“箕山”“黑虎庙”,但这些堤段均不在郓城境内。河道也一样,光绪元年修金堤之前,郓境有黄河之水流过,同治七年和十年黄河决口,下汇洪水都曾经过郓城,所以才有同治十一年的侯家林堵口。但金堤修好以后,尤其是光绪十年以后,黄河河道固定到东明、濮州、范县、寿张一线(现河道),当时郓城境内就基本没有黄河河道了(有黄堤没黄河,这或许就是光绪十九年版《郓城县志》山川中未将黄河列入的原因)。直到上世纪四十年代,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政府、民主政府调整区划,郓城才成为名副其实的沿黄大县)。

4、虽施工地段不在郓城,但郓城要出钱出人。本碑对修堤事项的记载,把重点放在钱款上。如提到“计共缴京钱五百五十六串欠银”。碑文也提到上级核验交款,上下级之间、不同县份之间对应交款等项目有异议等情况,本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把这些事加以说明,以正视听。据碑文可知,当时还曾因相关事项引起上访,比如本碑文就提到范县“上控”。

治理黄河是国家大事,一县一乡做不了。每当有大的治黄工程,与黄河相关联许多县共同参与,出钱出物出工。郓城虽不临黄,但作为黄河流域的县份,需要为治理黄河承担义务。这也另有资料可以佐证,比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代奏折中,便有同治二年八月十九日东河总督谭廷襄的《题不原参郓城县知县陈烈于奉文之先全数完解所欠河银请开复议处事》奏折,同治十年十二月初四日,署理山东巡抚文彬有《奏为前任郓城令徐大容因堵筑决口挪用地丁银两现已完缴请开复革职处分事》奏折。

期待着某一个机会,有载刻本碑文的另外石块面世,到那时,我们现在推断的一些问题会更加明确。

尽管本碑文字不全,但它的出土,对于研究郓城黄河治理,乃至山东黄河治理史,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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