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服务是个大是大非问题
(2008-09-10 10:14:06)| 标签: 杂谈 | 
 
  “一些基层干部甚至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异化,变成了‘为老板服务’。这种淡漠群众利益、只为既得利益‘护法’的事再也做不得了。”这是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针对“孟连事件”说的一句话,可谓入木三分。应该说,孟连县官员宗旨的异化,是导致孟连事件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反思该事件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党员干部为谁服务,是个大是大非问题。毫无疑问,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当今一些党员干部却不是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和群众打成一片,而是浮在上面,和老板们打成一片。在孟连事件中,为什么从起因非常单纯的利益纠纷,一步步升级为严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这并不是一句“作风漂浮,工作失职”就能说明问题的。
  官员“为老板服务”,说到底还是在为自己服务,因为他们大多与老板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原孟连县委书记胡文彬个人长期使用橡胶公司提供的豪华越野车;普洱市、孟连县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正是这些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使他们的屁股自然而然地坐在比群众强势的既得利益群体一边,从而站在群众利益的对立面。这样“为老板服务”的党员干部,显然在群众中就没有丝毫威信可言。
  有人提议“官员必须与老板保持‘一米线’”,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如果官员与老板“零距离”,结成“利益共同体”,不仅会破坏市场平等竞争的规则,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且还会导致瓮安、孟连等类似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有人说冰冻三尺,实际上在冰冻一寸的时候如果能够解决的话,问题就不会酿成这样的局面了;我要说的是,如果官员与老板利益共存,就是冰冻五尺他们也不会当一回事。对于群众利益长期受损的事,他们往往无动于衷,而一旦老板的利益受损,他们就显得很关切。
  从贵州的瓮安事件到陕西的府谷事件,再到云南的孟连事件,无不是由群众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群众的感情冷淡麻木、滥用警力激化矛盾等造成的。反思这几起事件,都是当地官员犯了为谁服务这个方向性错误。我们应该清醒地知道,政府和企业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组织,官员与老板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绝不能“并轨”。由于一些官员的“老板思维”,却让政府完全偏离了正确方向。方向性错误,带来的问题是很严重的,因为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为老板服务”不是孟连一个地方的问题,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因此说,孟连的反思,也同样为其他地方的基层党委政府敲响了“执政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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