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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主任发假文任命自己的N个疑问

(2008-07-16 12:09:40)
标签:

杂谈

党办主任发假文任命自己的N个疑问
          洪巧俊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党办副主任,竟然擅自以学校党委名义下发任免文件,免去他人中心主任职务,并任命自己为中心主任,这样的怪事却发生在陕西省榆林林业学校。(2008年7月15日《华商报》)
    可通读这条新闻后,是疑惑顿生,党办副主任王有熊再胆大妄为、胆大包天,也不会胆大得做如此愚昧之事,因为人事任命是有组织程序的,考察、群众评议,党委研究之后才能任命。即使王有熊掌握党委的公章,我想也不会傻到自己盖公章、下发文件任命自己,这样就能算数?显然不能。因为党委研究人事时,都必须要有纪录,参加研究的党委班子成员要签名。我想王有熊这个党办副主任应该心知肚明,这个赌注代价太大了,不会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
    如果党委研究任命的纪录和班子成员的签名已不存在,那么当地组织部门有不有备案?按组织程序,对王有熊的任命应抄报当地组织部门备案,如果当地组织部门有备案,之前就会把备案通知下发到榆林林校,那么榆林林校的领导就不可能不知道。
    报道说,7月8日,榆林林校党委会发出“榆林校发(2008)13号”文件,其内容为:经调查,2007年11月9日王有熊同志未经会议研究,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以校党委名义发出“榆林林校(2007)外法01号文件”。从发文到查处时间是7个月,文件发了这么久,难道榆林林校领导就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另外“榆林林校(2007)外法01号文件”是2007年11月9日发出的也值得质疑,文件号都是按时间顺序编发的,“01”号文件怎么会到11月发?难道这种文件榆林林校近一年就只发过一次这样的文件?
    如果没有免去林研中心主任周延林的职,这个职是空缺的,很显然这个问题就不可能发现。表面上是任职免职,实际上是经济利益之争,当周延林“发现自己管理的林研中心苗圃地上有人公开将大量苗木挖起运走,他向林业派出所报案,出警现场制止时,王有熊拿出‘榆林华兴林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称自己是地、苗的合法主人。”林校的林研中心申报营业执照,王有熊作为法人应具备一定的手续,除中心主任的任命书外,上级主管单位还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等。所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中心主任任免那么简单。如果周延林没有把上述问题向公安、工商、土地、纪检等部门作出举报,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把问题闹大了,王有熊就仍然是林研中心的主任。
    陕西林校党办副主任王有熊发假文免他人职任命自己,这种荒唐得让人啼笑皆非的事,难道它的背后没有隐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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