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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享有住房要靠行动兑现

(2007-05-21 08:12:01)
 
人人享有住房要靠行动兑现
2007-05-21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5月19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参加“城市发展国际论坛”时表示,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住房是一种基本权利,住房发展要从过去追求经济增长和平均住房面积增加,转向注重社会公平和解决民生问题……(见本报今日11版)

  建设部部长“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表述,看上去很美。但在百姓望楼兴叹的今天,难免会让人质疑。

  也许有人会说,部长是在同济大学校庆活动一个论坛上发表此言论,完全是应景之言,没有多大的新闻价值,这种应景之言推敲起来实属套话,别当一回事。但老百姓能把一位建设部部长的话不当一回事吗?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这是《论语》的一句。言讷行敏是一种策略,也是一种品位。官员讲话代表着政府,应谨言,三思而后“话”,尤其要讲能在一定时间内做到的实话,切莫信口开河说大话、套话、空话。住房问题是一个敏感话题,作为政府官员,应在有把握的程度上说实话,办实事,而不是轻易地开空头支票,吊百姓胃口,不然期望值越高希望就越大,反而起到反作用。

  部长的“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让人觉得空洞。比如这“人人”包括九亿多农村人口吗?目前连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在短期内都难以解决,还能解决这“人人”?“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一个“将”字是个什么概念,“将”要多长时间?太短的时间肯定实现不了,太长了就没有必要现在说。“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要等到什么时间?一万年时间太久。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就无法让人相信。再说什么叫适当住房,以什么来作标准,多大面积才是适当住房?

  适当住房没有一个很细致的标准,说了也就等于白说。

  有评论说,房价是生活成本中最昂贵的一项,这让许多年轻人不敢谈恋爱,不敢结婚,不敢有孝(把老人接到身边赡养)。做过“房奴”的人,都有这种经历,每月要固定地还一笔贷款,余下的钱除了自己的生活费,还“上有老,下有小”,是扳着指头过日子。享受这样的“适当住房”,还得享受一种“房奴”的重负。

  “住房是一种基本权利”。汪光焘部长的这句话说到了实处,不过我要问,中国还有多少人没有享受到这种基本权利?要真正让百姓享受到这种基本权利,房价就要低一点,政府的好政策就要抓得实一点,而且要靠行动去兑现。否则,百姓依旧是年年“望房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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